法庭文件显示,2020年夏天,华人业主唐先生(Tang,音译)把位于Dory Street的一栋房屋出租,租户拥有两只大型犬——一只罗威纳犬和一只德国牧羊犬。
法官Baljinder Kaur Girn在判决中指出,这两只狗”不停地”吠叫,租户”整天整夜都在大声播放音乐”。邻居Heide Goldmanis和Micka Devkota饱受这些噪音的困扰,最终将唐先生告上法庭并要求索赔。
据CTV报道,Goldmanis在提起诉讼之前,曾经试图通过直接与租户及其房东联系来解决这一问题,但失败了。
法庭写道:”Goldmanis女士与租户进行了交谈,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狗。租户拒绝了,同时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随后,Goldmanis女士给房东写了一封信,并将其交给租户,要求他们转交房东。但租户告诉她,房东人住在中国,不愿提供邮寄地址”。
根据裁决,Goldmanis进行了产权调查,确定唐先生为业主,而他登记的邮寄地址就是相关房屋。
随后,她和另一位邻居Devkota向小额索赔法庭提交了索赔通知,并通过挂号信将通知发送到了Dory Street的地址。
唐先生从未对索赔做出回应,因此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的缺席判决。2022年3月,一名省级法官裁定,被告唐先生需向每名原告赔偿7,500元,并额外赔偿Goldmanis女士5,000元,总计20,000元。原因是法官在后来的判决中将其描述为”噪音干扰造成了痛苦、折磨和精神压力”。
BC省最高法院的裁决
根据Girn法官的判决,一份”判决书”已经被寄到Dory Street的地址,而这一次,唐先生收到了。
唐先生的律师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撤销缺席判决,并驳回整个滋扰索赔。
审理该申请的省级法官驳回了申请,理由是尽管缺席的房东没有故意忽视最初的索赔通知,并且在没有无理拖延的情况下提出了撤销判决的申请,但唐先生并没有针对索赔提出”有价值的辩护”。
具体来说,省级法官认为,唐先生的律师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房东不应对租户的滋扰行为承担责任。事实上,唐先生的律师告诉法庭,加拿大不存在这样的判例,并要求法庭考虑有此先例的一个英国案件。
加拿大法官不受其他国家裁决的约束,即使是那些法律体系非常相似的国家,省级法院法官驳回了唐的申请。
唐先生要求BC省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推翻省级法院的裁决。
BC省最高法驳回了唐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其承担法庭费用。
Girn法官在判决中引述了省级法官在驳回申请时写的一句话:”被告(房东)现在当然有机会起诉租户,要求她们偿还被告对原告(邻居)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