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税务基金会主席和加拿大遗产从业者协会主席Kim Moody,在Financial Post分享了自己亲历的故事,警示大家不要想当然理解“个人主要住所豁免”的概念。

个人主要住所豁免的税务专业名称为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PRE)。PRE 消除了出售符合条件的房产所带来的所有或部分资本利得税。例如, 你买了一套房子,而且从你拥有这套房子时起到你出售该房子, 它一直都是你的主要住所, 那么, 你从该房子增值中所获得的所有资本利得(Capital Gain)就不需要缴税。
在温哥华或者多伦多这样的大城市,即使是千万豪宅,如果是主要住所也可免税——因为对主要住所申报的免税金额没有上限,取决于财产处置所获得的实际收益金额。

加拿大资本利得的纳税比例从这个税种出现以来发生了一些变化。1972年伊始,加拿大联邦政府开始对资本利得征税,当时要求50%的资本利得应计入收入。
在1980年代末上升到2/3,1990年代初进一步增加到3/4,然后在2000年代初又降至50%,此后一直保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