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两周,学校统一配餐引起的“预制菜进校园”问题,正在中国多地持续引发热议。

中新网17日报道,近日,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的多名中小学生家长发视频吐槽,称由于当地中央厨房供餐配送不及时、服务人员不足,开学第一天就出现了数百名孩子下午3时还没吃午饭的情况,有的孩子吃了还拉肚子。

目前,赣州市蓉江新区已停止对全区幼儿园进行中央厨房配餐,而中小学的饭菜仍由中央厨房提供。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文教体科工作人员对媒体回应称,中央厨房的配餐并非预制菜。

不止赣州,近期多地学校发生类似争议。9月8日,一张过期牛柳的照片在江苏无锡的家长群里热传。照片显示,学校食堂当日使用的食材,竟然是过期快一年的牛柳。

近年来,中国多地引进中央厨房集中供餐模式,由餐饮公司实现对中小学、幼儿园的餐食集中配送。一般情况下,中央厨房覆盖多所学校的集体供餐,有的还承担全市或全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食材配送工作。而最近,对于中央厨房集中配餐的担忧正在多地蔓延,家长们纷纷担心学校的统一配餐含有预制菜,长期食用会对学生的健康不利。

一位来自无锡的家长表示,她已因此事辞职,现在每天给孩子送饭,“我娃班里就两个送饭的,但是那些没时间送饭的也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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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小学的学生午饭。(图片来源:中新网)

北京《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在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辉看来,预制菜在现阶段并不宜销售给中小学生。他认为,根据中国《民法典》的制度设计,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全方位特别保护。因此,是否使用预制菜,是否与学校或预制菜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需要尊重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意见。

他还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一整套的综合保护体系,即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到社会保护。他说,如果预制菜作为一种食品可以无一例外销售给任何人,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强调的特殊保护难免落空。

秦辉表示,未成年中小学生作为预制菜的消费者,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充分保护。“学校引入预制菜企业时,是否让未成年中小学生及其监护人行使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非常关键的。同时,作为类公众企业,预制菜企业也应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

中国烹饪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预制菜可以进行标准化、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实现源头采购,更易实现对原料品质的把控。但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预制菜的食品安全风险仍然存在,时常出现使用劣质食材、生产不规范、卫生不达标、菜品高盐高脂肪、包装材料不安全、菜品变质等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