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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岁港人申请加拿大开放工签被拒 申请司法覆核获判得值

2024-08-06 |作者:Donna Chan | 来源:RCI

联邦法院。

联邦法院法官上周判一名港人的司法覆核胜诉,要移民、难民与公民部再审批其开放工作签证申请。照片:ISTOCK / SOCKAGPHOTO

 

再有一名港人取得硕士资格后,申请加拿大开放工作签证(Open Work Permit, OWP)被拒提出司法覆核。法庭判他胜诉,将案发还移民、难民与公民部交另一官员再作审批。

申请人译名钟志康(Chi Hong, Chung),他申请OWP被拒的原因,是签证官员认为他以抄袭功课得到有关学位,学历认可上出现失实陈述。

联邦法官麦克唐纳(Justice Ann Marie McDonald)上周颁发判辞,认为官员拒绝其申请并不合理。

判辞指,48岁的钟在2021年12月,在香港的新特兰大学香港分校(University of Sunderland in Hong Kong)取得工商管理硕士资格。翌年8月,他申请OWP,并在同年12月7日与签证官员见面。

两日后,签证官员拒绝了钟的申请,认为他是以抄袭功课以得到该学位,并禁止他五年内入境加拿大。 

肢体语言和英语能力

判辭写下官员所持的理据,当中提及钟的肢体语言和他缺乏良好英语能力。

在整个会面中,申请人都投入并向前倾听和回答问题。然而当被问及论文内容或是否由他撰写时,申请人会立即将身向后仰,并望向天花板,沉思如何回答。

申请人说的都是简单英语,句子断断续续,语法也经常出错。官员指出,这和申请人功课和论文中所使用的英文,程度上有明显分别。

判辞又转载官员的笔录:

申请人承认先修学位功课和工商管理硕士论文抄袭了其他人。申请人承认论文中使用的数据资料属伪造,他没有撰写个人观点或材料,只是抄袭自其他地方。申请人又表示,由于对对课程材料完全不了解,因此不会想以学历来寻求晋升或找更高级管理职位。根据以上资料,我不认为申请人符合开放工签的资格。

指官员超越其职责

申请人称官员超越其职责,得出申请人未合法取得大学学位的结论。另外,程序上也有不公正。由于法官已接纳第一个上诉理由,因此就公正性论点不作处理。

法官指,根据会面记录,钟直指自己抄袭重写了材料。

钟又向官员直言,知道有他人请人代笔,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自己从不同人的功课中抄下来再多次改写。他更说如果请人代劳,就不会花那么长时间。

他又指,这就是他坦言完成工商管理硕士后,仍不敢申请管理职级工作的原因–因为他对有关资料并不清楚,只是抄录下来

官员欠缺完整理解

法官认为,虽然申请人用上抄写改写等字眼,但若然对课程要求不完全理解,官员或会误解申请人的回答。再者,一如官员所言,申请人的英文水平不佳,亦可能影响他对官员问题的理解。

法官又指,官员只倚赖申请人的回答得出结论,没有对学位或该大学的认受性作出判定。

相关记录上,并没有显示官员曾针对申请人的个案,向该大学作出查询。

法官认为,在对该大学及该课程没有足够考虑下,就裁定申请人是在失实陈述下获得学位的结论并不合理。

法官更指出,对于课程功课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不属于官员的专业范围,是大学管理者的工作。

法官最后指,同意官员有理由对申请人的可信度存疑。然而,这并不足以支持官员的结论。

Donn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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