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潔冰表示,卑詩省早在100年前已經開始訂立法例,令本省能夠發展成今天的法治社會,省民受到法律保護,才得以安居樂業。但情況並非一直如此,本省早年訂立的法例很多都帶有歧視成份,特別針對華人等少數族裔。例如禁止華人擁有物業、禁止華人從事專業工作、禁止聘用華人等。事隔多年,因因聯邦政府頒佈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加上華人地位提昇,這些法例陸續廢除。但仍有一些保留至今。

屈潔冰指出,所以她在2016年出任多元文化廳長期間,作為她推行的華人傳承計劃一部分,她提出廢除任何歷史遺留,帶有歧視成份的條例。立法事務辦公室於是花了一年時間把省議會的法律文件儲存庫内的法例文本重新檢討一遍,發現了19份包含歧視條款的歷史性私人條例。她在這裏衷心感謝辦公室的成員努力不懈,協助消除本省所有帶有歧視成分的條例。


屈潔冰2017年3月7日在省議會上引入“廢除歷史遺留歧視條款法案Bill 3”,並在同年3月16日得到省督御准,正式生效,為本省過去一段黑暗和沉痛、充滿歧視的歷史帶來終結。
屈潔冰引入的廢除歷史遺留歧視條款法案Bill 3,檢討過去省府針對華裔及日裔加拿大人所犯下的歷史性錯誤,帶有歧視的立法是其中一部分。省府檢討了從卑詩省加入聯邦的1871年到1982年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頒布以來的近2000份立法,法案廢除當中針對少數族裔或者基於出生地的歷史性歧視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