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男子入境加拿大申请难民保护被拒后,声称曾经加入面临中国政府迫害的「全能神教会」,遂接受加国「遣返前风险评估」,但移民部认為证据不足,该男子再提出司法覆核,但仍遭法官驳回。
该名中国籍男子入境加拿大申请难民保护被拒后,声称经妻子介绍加入面临中国政府迫害的「全能神教会」,其后循配偶担保途径申请永久居留及「遣返前风险评估」,同时提交教友信件及教会活动照片作证据,但移民部认為有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教会成员身分及有持续参与活动,因此拒绝其「遣返前风险评估」申请,该男子提出司法覆核遭法官驳回。
根据联邦法庭文件,申请人林晓晨(音译,Xiaochen Lin)為中国公民,2016年入境加拿大并申请难民保护,联邦移民部辖下的难民保护科于2018年拒绝其申请,难民上诉科经审视后,于翌年确定拒绝申请的决定。
林晓晨声称于2020年经妻子介绍,加入「全能神教会」(Church of Almighty God,简称CAG),自此之后一直积极参加该教会的崇拜和传教活动。
他于2022年10月17日循配偶担保途径申请永久居留,并在差不多时间提交「遣返前风险评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简称PRRA)申请。
移民部于2023年8月11日拒绝林晓晨的PRRA申请,负责审批的高级官员解释指,儘管认同CAG成员面临中国政府迫害,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申请人是该教会成员。
林晓晨入稟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质疑移民官隐瞒可信度调查结果,而且未有举行口头聆讯,违反《移民及难民保护法》,并指移民官透过琐碎的细节驳回他提供的证据,因此认為有关决定不合理且程序不公。
移民部回应指,负责审批的官员对证据的充分性提出质疑,「该官员并非不相信申请人,而是认為没有足够证据全面支持申请人的主张,因此拒绝其PRRA申请是合理且没有违反程序公正。」
法官艾哈迈德(Shirzad Ahmed)同意移民部的观点,即官员并未对申请人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只是认為证据的支持度有限。
例如申请人提交了一封由CAG成员撰写的证明信,信中提及申请人与其他CAG成员一起讲道,并描述申请人在教会聚会中的行為,但移民官认為该信件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声称是CAG活动定期参与者的主张,因此对有关证据不予考虑。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一张声称在讲道期间拍摄的照片。
但移民官认為照片内容没有显示拍摄时间,也没有标示申请人是照片中的某个人,或表明这是CAG活动的照片,即使照片中有显示上述任何信息,移民官认為也只能反映是申请人参与的一次性事件,而非申请人声称与CAG有持续接触,因此不足以证明他是CAG成员。
法官艾哈迈德表示,由于移民官没有质疑申请人的可信度,因此不需要举行口头聆讯,裁定驳回申请人有关程序不公的司法覆核理由。
法官艾哈迈德续指,申请人实际上是在要求法院重新权衡证据并代表移民官作出决定,但这并非司法覆核的权限。
至于申请人质疑移民官因未能证实申请人主张的某些部分而低估了证据的做法不合理,艾哈迈德表示不认同,指移民官并非认為证据与申请人的主张互相矛盾,也没有因為缺乏具体细节而质疑证据,「移民官在本案中合理地认為,儘管有证据支持申请人的主张,但其支持范围有限,因為有关证据只能证明分散及个别的事实,而非更广泛的身分及行為模式。」
艾哈迈德指申请人有责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而根据举证纪录,移民官可以合理地确定申请人未能符合有关要求。
「基于上述原因,我认為移民官的决定是合理且符合程序公正,该决定也具透明度及可理解,因此司法覆核申请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