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利亚 ── 省府推出新法规,令居住在分契式大楼的人士更容易在居住地方申请安装电动车充电站。
房屋厅长柯议伦 (Ravi Kahlon) 说:「对于想要购置或租住分契式大楼的人士,缺少电动车充电站不应该成为一种阻碍,因为对于一些人来说,分契式住宅更易于负担。我们正在确保居住在分契式大楼的人士拥有申请充电站的程序,同时帮助物业规划并管理电力容量。我们正在致力于思考未来需求、适应气候变化以及建设低碳卑诗。」
这些法规概述了分契大楼业主要求安装电动车充电站的流程,并确定分契物业委员会回应的时间表。法规还允许分契物业委员会授予业主许可,独家使用属于公共资产土地上的一个停车位长达五年,前提是物业按照业主要求已经安装了电动车充电站。
能源、矿业及低碳创新科技厅长奥祖宜 (Josie Osborne) 说:「卑诗省民正在以创纪录的速度选用电动车。今年11月,我们通过了多项立法修订,以加速实现零排放车辆 (zero-emission vehicle,简称ZEV) 的目标并令本省拥有更多电动车。《分契物业法》(Strata Property Act) 的这项规定更清楚地列明了使用和安装电车充电站的途径,有助于居住在分契物业的人士实现出行电动化。」
此外,物业委员会需要获取《电力计划报告》(Electrical Planning Report,简称EPR)。该报告将帮助物业规划大楼未来电力系统的升级与要求,比如向热泵转变和安装冷却设备,以及支持住户的电动车充电要求。少于 5 个住房单元的小型分契式物业将免除 EPR 要求。
共管物业业主协会 (Condominium Home Owners Association) 的执行董事Tony Gioventu说:「《分契物业法》的新法规为想要购买电动车和需要充电站的业主提供了一种平衡合理的解决方案。EPR将允许物业公司规划与电力要求相关的成本费用与运营。」
EPR必须涵盖一系列信息,包括目前大楼的电力容量、峰值需求、备用电容量、未来预计电力要求、电力驱动系统清单 (包括电动车充电站),以及关于如何管理电力容量和需求的建议。关于EPR要求的更多信息将在网上公布。
分契物业获取EPR的截止时间将在未来几年内分阶段实施。大温哥华区域、菲沙河谷区域和首府区域 (除了海湾群岛) 的物业委员会需要在2026年年底前获得EPR。全省其他区域的物业委员会则需要在2028年年底前获得EPR。
卑诗水电公司 (BC Hydro) 的主席兼行政总裁Chris O’Riley说:「对于想要减少环境影响的卑诗省民来说,电动车是个绝佳选择,因为卑诗水电公司产生的98%电力都来自于洁净和可再生能源。这些新法规将支持分契物业中的住户使用电动车,并有助于更多卑诗省民在家附近为电动车充电。」
同时,这些新法规促使《22 号法案》 (Bill 22) 其余部分正式生效,即2023 年春季推出的《分契物业修正案》(Strata Property Amendment Act),该法案将通过有关安装电动车充电设备的部分决定投票门槛,由四分之三下降至超过半数即可。
《分契物业法规》支持《洁净卑诗通往2030 年路线图》 (CleanBC Roadmap to 2030) 工作,以确保在2035 年后销售和安装的新空间和热水设备均符合100%能源效应的标准。
以上法规于2023年12月6日生效。
了解更多:
了解省政府全新的《人人安居》(Homes for People) 行动计划,请浏览:https://news.gov.bc.ca/releases/2023HOUS0019-000436
了解省府为解决房屋危机并为省民提供可负担房屋而采取的各项措施,请浏览:https://strongerbc.gov.bc.ca/housing/
了解关于卑诗省Go Electric电动车辆充电器补贴项目 (Go Electric EV charger rebate program) 以及其他Go Electric项目的信息,请浏览:https://goelectricbc.gov.bc.ca
了解关于卑诗省《零排放车辆法》(Zero-Emission Vehicles Act) 的信息,请浏览:www.gov.bc.ca/zeroemissionvehicles
有关卑诗省立法的更多信息,请浏览:https://workingforyou.gov.bc.ca/legi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