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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让他走上了绝路

2022-08-21 |作者:艾伦 | 来源:艾伦

张扣扣的案子早就尘埃落定了,但民间议论的热度似乎愈演愈烈。同情者居多,为母报仇、天经地义,国家应当刀下留人。相反的观点则是法理难容,应当维护法律的尊严。诚然,这两种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凡事都要寻根清源,以正视听。

张扣扣持刀强行剥夺了他人三条性命,按照律法,当斩!这毫无疑问,因为法律规定了只有在正当防卫时,才可以减免罪行。当然,这也归功于2016年于欢的“辱母杀人”案。那年,我还发表过一篇文章《于欢一案背后的思考》。通过于欢的案件,中国的法律完善了对正当防卫的解释。这让更多的正当防卫者,在危急情况下做出合乎情理的反击后,免收或减少牢狱之灾。

曾经听过一个笑话,一人问法官:别人要拿石头打我,我可以拿石头打他吗?法官:对方还未实施犯罪,你若打他,你就犯罪了;那他打了我以后,我再打回去总可以吧?对方犯罪已经结束,你若打他,你也犯罪了。你看,以前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左右都不行”,而现在对正当防卫的新规定确实是法律和社会的进步,更是民心所向。

前段时间,还在网上看到了于欢的照片。他出狱后帮着母亲打赢了官司,当了店长,也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朋友。这足以说明:一个正确的判决对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整个社会带来的积极意义。

如果单从张扣扣杀人一案来看,显然不是正当防卫,他母亲已经被害二十二年了。如果他当年在母亲受害时奋起反抗,刺杀了王家父子,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也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因为那时法律对正当防卫的解释尚未改进。他会被判几年或几十年,但肯定不可能是极刑,因为那时他还仅仅只是个十三岁的孩子。而这次的案件,他是在当过兵、打过工,对社会有了全面认识后,进行的一次报仇式屠杀。他选在大年三十农村祭祖的时刻行凶,毫无疑问他是有准备的、有预谋的犯罪。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走,张扣扣被判死刑,确实咎由自取。可是反过来讲,他是无缘无故地犯罪吗?我们能孤立地看待这个案件吗?当然不能,导火索依然是二十二年前的那场“丧母之仇”。历来“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如果连至亲都保护不了,都无法为其讨回公道,何以生而为人?诚然,讨回公道,也不应由张扣扣来手刃仇人。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极端事件呢?

这场复仇式的案件是否可以避免呢? 答案是肯定的。但为什么又发生了呢?答案很复杂。但是任何事情经过反复推敲以后,你会发现其中端倪。

当张扣扣的母亲被王家父子打死的时候,张父第一时间自然是寻求法律途径,想讨回公道。按理说,王家父子是失手致死,而且张母有错在先,本应积极赔偿、主动救助,也不至于为日后埋下如此祸根。可是,王家并没有及时把张母送医,任其流着血在自家门前树下斜躺着,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人死后,王家非但推出了未成年的王正军来顶替服刑(张父言),而且判决的赔偿更是少得可怜。法院仅判了区区9000多元,即使这样,还要扣除王家为处理张母后事的丧葬费、为安抚张家置办的酒席费用。最后到了张父手上仅仅剩下1500元,当时,张父就气不过要上诉。后来不知是不懂法律程序,还是无钱打官司,上诉一事没有成行。 但这些年,张父仍然不断地奔走在他所能知道的一些部门进行申冤,然而最终未果。

回到一个基本的问题:为什么颁布法律、设立法庭?是因为受害者要找到说理的地方,要寻求公正。如果施害方借助势利,找找关系,再找个合适的人作证(王家的一个证人居然是王家的侄儿媳妇)、甚至收买人来作证(另一个证人是吃了宴席的),那判决当然会有偏差。这就不能简单地说是“法律需要进步、需要完善”一语带过的问题了,而是执法者对法律不敬、徇私枉法的问题了。恰恰这样的原因引起的案件自古有之,例如《水浒传》里武二郎手刃西门庆的案子。就是因为西门大官人和潘金莲害死武大后,找王婆、仵作做假证,致使武大郎的冤案无法昭雪。身为执法小吏的武都也无可奈何,当他看透这一点后,就不再相信法律会为其讨回公道,进而选择了私自报仇。可见,不是法律不公,而是判决案子的人因自身素质原因或受外部力量影响,人为地造成了不公。这种不公,一定会引起受害者甚至整个社会的不满,从而进一步怀疑法律的公正。

类似的案件在国外也有。当年德国一位单身母亲玛丽安,在女儿安娜遇害后,她也寻求司法解决问题。但是罪犯克里斯试图编造安娜勒索他的谎言,还试图以服药产生不良后果等原因让律师为其罪责进行辩护,法庭开始有迟疑的迹象,这些都直接刺激了玛丽安。她在法庭上连开八枪,亲手杀死了克里夫,为女儿报了仇。 对于如何判决这位复仇的母亲?社会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一种是坚决处死玛丽安,不能助长这种社会风气;另一种就是无罪释放,因为她是母亲,她不可能对杀死自己女儿的罪犯进行宽恕,而且她的精神因女儿问题确实受到了严重打击。最后,玛丽安仅被判了六年监禁。

在中国,为什么包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一生到底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其实他只不过就是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六亲不认罢了。他依法办事、按律定罪,不管你是皇亲国戚、驸马爷,还是血肉相亲的叔伯弟兄,一概不徇私情。所以大家叫他“包青天”、“青天大老爷”。他并没有过人之处,那时的法律也没有比现在更完善,可是他的公正却显示了法律的威严,取得了社会的信任。可见,社会的公平与否不但体现在与时俱进的法律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执法者和一些外在因素上。

对于二十二年前的那场判决,非但张扣扣全家以及亲朋好友都认为那个判决太轻了, 就连王家的亲朋好友和周围的人也认为判轻了。正如一位理性的作者所言:法院虽然代表法律做了裁判,但无法阻止大众对正义的追求和评价,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美国伟大法学家罗尔斯终其一生研究正义问题,最后给出的答案是正义离不开直觉,这是多么地贴切啊!

张扣扣的复仇之旅是由很多因素促成的。比如母亲死后他已无心读书,部队转业后他无法找到好的工作,后来到南方和国外打工也不顺利。从这些浅层次看,似乎是张扣扣的命运不佳;可是从深层次分析,就会知道,确实是二十二年前的那个血腥场面,改变了张扣扣的生活轨迹,给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而且没有任何的社会救助,更谈不上心理疏导等问题了。更有甚者,后来每次张扣扣到村支书家拿政府发放的正常种子款时,总是被戏耍,要多跑几趟才可以拿到,后来才听说是王家父子从中作梗,这也加速了“火种”引爆的速度。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张扣扣心中一直怀揣着复仇的火种。在社会的漠视、在生活的艰难、在王家父子风生水起的生活刺激下,火种终于“腾”地一下子被点燃了。他找准了机会、毫不犹豫地挥起了那把复仇的屠刀。事后众人都说:确实是王家首先存在着重大的过错,自己亲手为自己埋下了复仇的种子。

如此血案,不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可又如何避免呢?我们要永远记得: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本身没有问题,但案子的判决者、作证者和插入案件的社会上的各种力量,会使天平的砝码有所倾斜。

所以,从执法者开始、从社会力量开始,只有真正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才能使得人们信服,才能减少当事人的不满,也才能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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