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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租房新规生效!房东以这理由驱逐房客要赔1年房租!

原创2021-07-12 |作者:小李飞毒 | 来源:温哥华头条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小李飞毒综述】俗话说,手心手背都是肉!

但在BC省政府心里,房客或许是亲人,房东则是提款机。

2021年7月1日起,BC省政府更新租房法规,所有房东不能再”随意“以装修为理由要求房客搬走。

新规要求:

1、BC省房东如果想以装修为理由要求租客搬走,不能再自说自话而是必须得到政府审议批准。

2、既便得到审议批准,房东也至少要支付房客1个月的租金做为补偿。

3、如果房东在租客搬离后没有按时或按计划装修,则房东需要向房客支付12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4、如果房东需要翻修的房屋超过五间,房客有权要求在翻修后“优先租用”。房东必须提前4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租客。如果房东没有给与原房客“优先租用”,则房客有权诉讼请求房东补偿12个月的租金。

如果现在对全体房东进行普法教育,郑重告知他们作为房东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知道还有多少房主愿意当房东?

上述四条只是原则性规定,如果把细节深挖,会让房东更加绝望。

(图自BC省长贺谨的推特)

首先,有资格申请审议的装修范围被收窄了。

刷墙、更换地板地毯、更换下水管、安装新的厨房橱柜、维修屋顶、修补外墙漆、水力供暖系统升级等操作都不再视为“装修“,上述行为不构成要求租客搬走的理由。

只有更换整个房屋的电路、安装更换消防喷淋头、升级抗震、拆除内墙或天花板才够成合法的装修理由,此外已经得到当地市政府批准的翻修、拆除房屋也可视为合法的装修理由。

即便房东有上述的合法装修理由,也必须先支付100加元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议,然后裁决是否允许房东终止租约。

房东如果有幸通过审议,被批准终止租约,除了要以书面的形式向房客发送《四个月的终止租赁通知》外,还必须支付给房客1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房东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客要求进入租客房间,等到房客允许之后,房东才能进入他们出租的住宅。

但是,法律也赋予了房客拒绝房东进入的权利,哪怕房东有合法翻修的许可文件。

当然,房东此时有权根据合法翻修许可向法院诉请租客搬离,但由此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搬离费用、已经耗费的时间成本,全部由房东承担。

(图自Pixal bay)

接下来才是新规的最精华所在。

合法装修许可除了是房东终止租赁合同的必要文件,也是房东的紧箍咒。当房客搬离后,房东必须按照合法装修许可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翻新或修理出租单位。除非出现了山林大火、超级大地震、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

否则,房客有权将房东告上法庭,如果被法庭认定房东的装修行为是驱逐房客的藉口,则房东最多需要支付12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以温西的整租独立屋为例,补偿12个月的租金就是五六万加元,而被判补偿的理由很可能是房东没有按时开工。

事实上,新规还是给了房东两条不用装修也能要求房客搬离的路。

1、拆除出租单元;原住宅物业转换为非营利性用房、共管物业,或者非民用住宅用途;原出租单位需要给物业管理经理使用,房东需要提前4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房客搬离。

2、房东可以买断租客的租约。

但这两条也是精神安慰大于实质帮助。因为第一条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概率极低,第二条实际上需要房东给房客一个大大的甜头才有可能成功,而房客只要认为买断条件不合理就可以拒绝。

客观来说,BC省的租房新规进一步强化了对租客的保护,房东自由处置出租房产的空间再次被压缩

新规并不是针对无良租客或者黑心房东,但客观上让房东驱逐房客的难度陡然上升。对房东来说,新规下只能更慎重的签署租赁协议了,因为提前让房客搬离的难度不亚于把房客从房间里拖出来揍一顿。

房东与房客相比,房东占据天然的优势地位,租房法规倾向于保护房客的原则正确,但实践中如果只把房东按在地上摩擦也会限制房主把房子拿出来放租的积极性。

新规是否有助于房屋租赁市场可负担还须时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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