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itynews 报告,BC省将无过错驱逐房客的通知期限缩短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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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BC省房东或房东的近亲想要使用自家的出租房时,需要提前通知租客。这种情况叫“无过错驱逐”(No-fault evictions)。
去年7月,BC省宣布将无过错驱逐房客的通知期限从两个月延长至四个月,以便让租客有更多时间寻找新住所。
也就是说,BC省房东想要收回所租赁的房屋自用或让让父母等近亲属使用,需要提前四个月通知。而今新政之下,只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即可。
BC省住房和市政事务部长拉维·卡隆 (Ravi Kahlon) 表示,通知期限从四个月缩短至三个月的原因是空置率上升和租金价格下降。
“即使将期限重新调整为三个月,也比以往更长:他说:“BC省在期限方面仍然领先全国,但也允许一些平衡性和灵活性,以确保我们惠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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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资源和咨询中心的律师罗伯特·帕特森表示,这项措施将削弱对租户的保护。
他说:“在租赁住房市场已经非常严峻的情况下,租客得到通知的时间缩短,寻找新住所的时间也将减少。”
这项新措施与去年 8 月生效的另一项省级改革措施相一致,该措施要求购房者提前三个月通知租户。
不要小看合法合规驱逐,一不小心就会遭重罚。
据Daily hive报道,BC省住宅租赁部门 (RTB) 裁决一名房东向前租户支付12个月近40000加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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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该房东向租客发出区驱逐通知,理由是“自住”。
租客按要求在2023年11月1日搬出,当时租金是每月3075加元。
可是该租客后来发现,自己搬出去后,很快就有新租客入住。12月,又有一名新租客搬入。
这一切表明,该房东并未入住该房屋。
根据BC省房屋租赁法,如果房东以自住为由驱逐租户,必须在合理时间内真正入住且至少居住6个月。如果未能做到,房东则需要支付租户相当于12个月的租金。

还有一名房东,因为驱逐租客后不到半年卖掉了房子,而被处于30000加元的罚款。
这样的案例太多了。房东们要想驱逐租客一定得合法合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