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华裔女买家在一宗地产物业买卖中打退堂鼓,并因环评报告问题入禀,向业主及代表自己的地产经纪索偿,结果反被身在香港的业主控告违约。
据CTV报道,原告左佳(Jia Zuo,译音)在诉讼书中指称,温哥华麦当劳街(MacDonald Street)4126号的业主向她欺诈性地作出失实陈述,隐瞒该个物业曾有环境污染的纪录。业主是卑诗省的成业投资有限公司(Shing Yip Investments Ltd.,译音),东主身在香港,物业放售事宜交由本地地产经纪负责。
原告还指称,代表她自己的陈姓(Tony Chen,译音)地产经纪及其所属的地产经纪公司疏忽,违反了与她之间的协议。
成业自1979年起拥有该物业,该处在当时已被卑诗保险公司(ICBC)用作驾驶执照办事处,直至买卖双方在2018年达成交易协议时,一直如此。
到了2012年,ICBC因打算在该物业进行翻新工程而做了环评测试,然后向吴姓(Jordan Eng,译音)物业经理提交了一份报告,指出该物业之前曾是一个油站,测试显示土壤和地下水中含有石油碳氢化合物和金属污染物。
该物业于2018年叫价825万元放盘,左女士以同额报价同意购入,她表示当时未被告知关于环评报告的事,后来发现了即退出交易,并兴讼控告卖方作出欺诈性失实陈述。
根据卑诗最高法院上周公布的判决书内容,买方在成交最后限期前的四个多月,即2018年3月,撤销了买卖协议中的一些条款,放弃买卖必须在获得环评报告和买方取得融资的前提下才生效的权利。
法官指出,左女士在撤销上述条款之前,她原本有权全身而退,但在撤销后就必须履行交易。
此外,物业经理承认当年未有看过ICBC交来的环评报告,亦没有将之转告成业的负责人马女士(Maggie Ma,译音)。左女士指称成业曾多次向买方地产经纪保证他们没有任何环评报告,但代表成业的地产经纪则表示从未被问及关于这份报告的事。
法官认为,原告单单证明有这份环评报告的存在,并不足以指控成业及其地产经纪刻意不去寻找这份报告,而且也没有证据显示他们可能知道这份报告的存在,或知道物业经理收到了这份报告。
在原告提出诉讼后,成业提出反控诉,要求左就其违约作出赔偿。
成业索偿金额为267万元,那就是左在协议中的出价825万元,与该物业最终在2019年2月以558万元出售予另一买家之间的差额。
法官在裁决中表示:“由于我发现该份买卖合约是有效且可执行的,而左女士未能按照合约条款完成交易,因此她违反了合约。”
法官驳回了左的所有索偿要求,并命令她要替两名被告支付堂费。
图: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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