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网民对于人大第一时间严厉处理了失德失范的王某某的做法,盛赞不已。
据媒体报道,7月21日晚,“人大维权博士生王D”的UP主在B站发布了一段58分钟的视频,实名举报人大文学院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博导王某某猥亵和打击报复行为。人大迅速行动起来,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迅速通报举报属实,并给出了严厉的处理措施。
网络一时人心大快,并纷纷对人大进行了点赞。从舆情处理的角度看,人大此次快刀斩乱麻,还了社会公平正义,的确可圈可点,再对比一些出事还遮遮掩掩的单位,这种做法尤显难能可贵。
但是细细想想,人大真的当得起这样的盛赞吗?
一、关于人大教授失德失范事件的“三问”
关于类似失德失范事件,在国内不少大学都发生过。有的应对得好,有的应对得稀松平常。一般情况下,公众也是得过且过,并不严究。但是对于人大这所著名的高等学府,我们有必要提高要求,就此深入追问一下:
1、所在单位要不要向社会道歉?
王某某是所在高校的教授、博导,也曾任学院相关负责人,却做出如此失德失范的行为,和教育初心背道而行,令教育和同行深深蒙羞,作为其所属的高校,要不要为此担负责任,向社会表达歉意?
在一个舆论正常发挥作用的社会里,出现这样的人和事,应该被视作教育之耻,也是所在高校的污点,不光个体会身败名裂,所在单位也会遭到媒体和公众人物的严厉批评。这样失德失范之人,却能作为学者和导师,长期居于教授和学院负责人高位,把持学术权力,淆乱学术氛围,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单位有用人失察之责,也有监督不严之责,更有学术空气腐败的嫌疑,由此养痈成患,出现了今天这种严重的后果。
但是我们看到的现实却是,所在高校以雷厉风行的高调做法,和污点教授进行了切割,也重申了对于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的价值观,虽然赢得了网民的喝彩,但是作为媒体、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有必要深入追问一句,学校做到这一步是否已经足够?学校是不是通过高调处理个人,而淡化乃至隐藏了自己应该担负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处理个体,学校是不是就尽到了作为高等学府的全部责任?
2、如果学生不是公开举报,学校能否做到公开严厉处理?
正如有的网友所言,女生遭遇性骚扰后只能诉诸网络舆情,暴露的是学校内部缺位举报处理程序的悲哀现实。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学校有较为完善的师德监察机构,有师生道德监督委员会,或者有较为畅通的举报渠道,这位女博士生会冒着风险通过网络举报吗?即便有这些机构或者渠道,我们也需要追问,为何没有成为女生求助的对象?是不敢还是有所顾虑?
我们更需要追问一下,如果这位女生不是通过公开的举报,而是向学校或者学院进行了举报,有没有可能出现这样大快人心的处理结果?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作为教育部门,应该创造这样的氛围、环境和条件,那就是弱者一旦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尤其是遭到了强者的欺凌,就能够理直气壮地举报,寻求近在身边的帮助,并能够在确保尊严完整和高度确定性的情况下获得一个扬眉吐气的处理结果。而且,这样能够迅速获得帮助的条件,也在客观上营造了一种对于强者的威慑力,阻止了可能的欺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