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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女子经营代购领CRB被追讨 质疑税局众多个案却偏选她审查有违公道

2023-12-18 |作者:明报 |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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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在加拿大创立了一家“代购”公司,从Costco等超市购买商品并发货给中国的顾客。(资料图片)

一名在加拿大从事代购行业的华人女子,业务基本上是在微信上完成,货款结算也基本上是人民币,因此具体的收入状况相当模糊,因此加拿大税务局认为她不符合申领“加拿大复苏补助金”(CRB)的资格,要追回已发给她的补助。这位女士虽然再三申辩,包括向联邦法院申诉,但全部都被驳回。

这位名叫胡慧平(Hui Ping Hu,音译)的女子向法庭申诉称,加拿大税务局(CRA)在2022年10月6日对她做出决定,认为她不符合资格申领“加拿大复苏补助”(CRB),须将已领取的补助金退回。

在2022年7月,税局给她的信函中说,税务局初步裁定,她在2019年和2020年的税前年收入不足5000元,因此不符合申领CRB的条件。之后,税务局应胡女士的要求进行了第二次审核,但还是维持原有裁定。胡女士于是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的艾哈迈德(Ahmed)法官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发现,胡女士是3个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住在中国,她在加拿大创立了一家“代购”公司,从Costco等超市购买商品并发货给中国的顾客。

自2020年10月11日起,胡女士申请并收到26期的CRB补助金,每期1000元,直至2021年10月9日。与典型的CRB处理程序一样,税务局当时没有审核胡女士的资格就先将钱款发放给她。

2020年12月,税局抽查胡女士的档案进行审核,认为她在2019年、2020年的就业或自雇净收入(税前)不足5000元。2022年10月进行第二次审核后,结果依然是不合格,因此税务局要追回发给她的CRB补助金。

税务局的理由是,胡女士没有提供银行月结单,以及与之相符的发票/收据。此外,她购买自己个人的物品和购买客户指定商品时也是混在一起,难以追查具体金额。

而胡女士认为,税务局不应仅仅依赖银行月结单和发票/收据来评估她的自雇收入,因为这样不公平,尤其是此项决定还对她产生了重大的精神和经济影响。她还质疑税务局,这么多申领CRB补助金的人,为何偏偏挑选了她来审查,而且也没有给她纠正错误的机会。

而艾哈迈德法官认为,税务局做出决定所遵循的程序是公正的。正如税务局方面所说,胡女士使用丈夫的信用卡购买代购的商品,之后收到的是人民币货款,而且她经常将自己要购买的商品,与代购商品混在一起难以识别。而胡女士却又无法提供一份银行月结单,来显示存入她帐户的资金和发票相符,因为她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微信中完成。

此外,胡女士在2019-2021年的报税文件也表明,她没有达到CRB补助金的申领标准。法官指出,胡女士实际上等于承认她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据,却要求税务局接受她所能提供的证据,这反而不符合程序的公平和公正,因此驳回了胡女士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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