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加拿大政府的现行规定,香港护照持有者在飞往加拿大时,需要提前申请电子旅行证(eTA)。于是,鲍奶奶曾6次提交电子旅行证(eTA)的申请,希望能返回加拿大生活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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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问题在于,鲍奶奶是上世纪80年代的移民者,当时根本没有“枫叶卡”一说,因此她也从未申请过这一证件。而且在2016年前,鲍奶奶于加拿大和香港两地间旅行时,一直都使用的是免签证的香港护照。
直到2016年,加拿大针对来自免签证国家/地区的外国人,要求他们在入境加拿大前必须获得授权旅行的电子文件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s,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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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后来的2017年2月、3月和4月,需要再次返回加拿大的鲍奶奶先后5次申请eTA时都被拒绝。加拿大移民官在回复鲍奶奶的信中写道:“您可能仍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或曾经是永久居民。因此,我们处理您的电子旅行证申请之前,您必须要澄清自己的身份。”
不明就里的鲍奶奶反复向周围亲友询问,结果有亲友帮她准备了一份《自愿放弃永久居民身分申请》(Application
to Voluntarily Renounce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根本不清楚内容的鲍奶奶,迷迷糊糊地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此时,加拿大移民局一定不会明白背后的乌龙:为了澄清自己的居民身份,鲍奶奶竟听信朋友言,向加拿大政府提交申请,先放弃了自己的永久居民身份。同一天,政府通过电邮通知她,已批准申请,她不再是加拿大永久居民。
但是到了2018年12月12日,鲍奶奶突然改变主意,还是觉得加拿大更适合养老,便决定向加拿大政府重新申请枫叶卡,但遭到移民官的拒绝。
不得已,鲍奶奶又去咨询专业移民律师的意见。直到此刻,她才终于明白自己的当年的行为有多么轻率。2019年,鲍奶奶重新提交了“枫叶卡”申请复核,解释了她当初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前因后果。
而审核官员虽也同情鲍奶奶的遭遇,但他们还是在征求了“个案管理处”(Case Management Branch)的建议后拒绝了鲍老太的申请,理由是鲍老太主动放弃永久居民身分,因此无权获得“枫叶卡”。
加拿大移民官拒签的理由是:“某人提出放弃永久居留权后,无法走回头路。案件管理部门建议,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能使申请作废。例如,第三方在表格上伪造签名。但鲍女士不属于这种情况,她自愿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并提交所需文件。”
对此,加拿大移民部方面回应,审核官的确没有直接考虑鲍奶奶放弃身份时的前因后果,但这是因为审核官的管辖权有限,只能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核“枫叶卡”申请。而该法规明确规定,要想继续申领“枫叶卡”,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有永久居民身份(即未曾主动放弃)。
而丢失这个身份的几种情况之一,就是官方正式批准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申请,鲍奶奶正正属于这一情况。
当年的官司一直打到了2020年疫情爆发,如今身居香港的鲍奶奶不仅回不去自己的上海老家,也无法返回加拿大养老,整一个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