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不对的”,我们许多人从小都被这么教育过来。身在海外,文明有礼的华人更是不会轻易动起手来。但在别的族裔里,偏偏有粗暴之人觉得温和的华人好欺负,说不过就动手。温东的 Jamie Bezanson 就是其中一个,而他下手的对象则是 90 多岁高龄的华人老爷爷。目前加拿大法律只会对 Jamie Bezanson 判处100 加元罚款和一年缓刑。惩处之轻让人气愤。
判决消息一出,不少加拿大华裔专业人士认为,这一现象明显说明了用加拿大刑法约束仇恨犯罪的难度之大,且难以阻止袭击华裔的人继续作恶。
这起事件中的受害方 Kaihong Kwong (邝先生下文同),在 2020 年 3 月 13 日也就是疫情初期,被 52岁的 Jamie Bezanson 袭击,地点位于温东的 7-11 便利店。Bezansondi 先是对当时 92 岁高龄、患有痴呆症的邝先生大喊大叫,之后还把人拖到商店入口处,从后面把人推倒,导致邝先生整个人倒在外面的地上,摔得连一只脚的鞋子都掉了,并且头部受到撞击。
事发后,受害方迅速向 Bezanson 提起诉讼,经过足足两年的“法律战”,BC省法院才对Bezanson 下了判决,处罚之轻让人咋舌——Bezanson只须向受害人邝先生赔偿 100 加元,被判有条件释放和一年缓刑。
温哥华律师 Steven Ngo 也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包括没有对施暴者定罪“仇恨犯罪”而感到震惊。此前他一度就修改刑法向司法部展开咨询,但依旧得不到积极的结果。现在判决出来后,他也担心将来的受害者会更少地去举报仇恨犯罪。
目前,这起事件已经再次引发关于在加拿大将犯罪作为仇恨犯罪起诉之难的激烈讨论。
警方和检察官两方的措辞也让人无法理解。警方在邝先生被袭击后的几周内一直把施暴者的行为说成“仇恨犯罪”,在新闻采访里也如是说。但是,皇家检察官并没有指控Bezanson 仇恨犯罪。
用检察官的话说,他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Bezanson 的动机是仇恨。这话真是戳心了。
目前,《加拿大刑法》中关于仇恨犯罪的部分,仅仅禁止任何媒介“公开煽动仇恨”或“鼓吹种族灭绝”;“公开煽动仇恨”或“鼓吹种族灭绝”在某种情况下属于刑事犯罪。
对于邝先生的案子,反对仇恨亚裔犯罪关注组成员王立(Ally Wang) 除了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感到非常难过,也说“正义与法律之间总是存在差距”,更质疑在新冠疫情之下,大家对华人的负面情绪影响了 Bezanson 对受害者做出攻击行为。
关于这方面,虽然温哥华警方在事件发生时一度表示,Bezanson 有说过不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种族主义言论,但是,BC检察机关那边一直坚称,“没有可靠的证据”指向袭击是出于仇恨动机。
碰巧录下整个事件过程的安全录像没有音频,只能从画面上看到施暴者在动手前做出对邝先生大喊大叫的动作。
在接受加拿大乐活网记者采访时,反对仇恨亚裔犯罪关注组成员王立对本案的判决有如下看法:
“首先,公诉人认为‘仇恨犯罪’证据不足,说明了仇恨犯罪定罪的复杂性。证据不足可能与技术限制有关,如商店的监控录像没有录下来声音,但也应与案件在发生两年后审理有关。此案两年审理期,是否属于“正常范围”?另外,法官认为案犯没有前科、行为可恕。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普通市民对他人心生歹意?回顾新冠两年,应该与一些政客和英文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有关。政府和媒体对此是否尚无足够意识?”
王立强调,对比类似的案件,貌似针对其他族裔的侵害,判决要比这个案件重。没有对比,没有伤害。她追问:“这样的轻判结果,是否容易导致更多的针对华裔、亚裔的攻击行为?就像当年美国陈果仁被杀之后的判决一样?看看温哥华唐人街不断被涂鸦、损毁,甚至壁画都涂鸦毁掉,是否与破坏者没有受到适当的处罚有关?”
她认为:“这些都值得政府、司法系统、媒体思考,更值得华裔社区思考和发声!”
刑法改革和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高级研究员杨诚(Vincent Yang)教授则表示,目前来看,“如果没有人能证明他(施暴者)说了什么和明确表达了他对亚洲人的仇恨,那么真的很难证明(仇恨是动机)。也不能被指控为仇恨犯罪”。
华人无端被打,像邝先生这个案子,最终获得的经济赔偿只有 100 加元,法院对施暴者的裁决和处罚之轻,很可能会在未来阻止受害者举报仇恨犯罪。
对于大温华人来说,万一被袭击,依靠法律则委屈不能得到伸张,无异于哑巴吃黄连。
Steven Ngo 律师(图自:Steven Ngo)
Ngo 律师强烈希望《加拿大刑法》能够被重新修订,他认为更新仇恨犯罪的定义,包括列出对仇恨犯罪的更清晰定义,可以使所有加拿大人受益。他说,“我想强调这不仅适用于亚裔加拿大人,也适用于加拿大所有社区,LGBTQ+、黑人社区和原住民社区。作为加拿大居民,这对我们所有人来说都是为了让大家生活在一个对所有人都安全和舒适的社会中”。
可是,加拿大会为了华人的利益修改《加拿大刑法》么,那要等上多久?
温哥华头条特约评论员风满山认为,正义之所以总是迟到,法律似乎总是在维护霄小,是因为我们平时太过沉默。与其等待公平,不如起而争之,这是面对一切不公应有的基本态度,只有华人变得“计较”起来,变得“一触即跳”,变得“得理不饶人”时,天平才可能向我们这边倾斜。
平等,是公义,但正因为公,所以才要华人在内的所有公众一起去争取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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