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三三综述】上了年头的房子除了物业费和地税,还要交的钱可不少。多伦多的数百名业主最近就因为房子的维护费犯了难。物业明确地告诉他们,要么支付1400万加元的维修费,要么就集体搬出这栋楼走人。
一家名为York Condominium Corporation No. 82的公司在多伦多Jane and Finch社区管理着一栋楼,里面住着321家住户。最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引用了一份工程报告,表明这栋10层的建筑物目前急需维修,而这笔花销也算得上天价了,要1400万加元。
然而,根据安大略省的《公寓法》,公司有权要求所有业主支付共同费用。因此,9月2日这家公司就下达了通知,这笔巨款摊在了这三百多名业主的头上。平均下来,按照建筑面积的不同,每户要支付30,000至42,500加元不等的“特别评估费”。
如果居民拒绝或无力支付又该怎么办呢?这家公司把安大略省的《公寓法》往桌上一拍,上面清楚写了,如果住户无法付款,公司有权扣留他们的房屋留置权,出售该单位以收回欠款。当然,没了房子,这些居民自然也不能在未来的董事会选举中投票了。不交钱,还想让人在董事会里帮自己发声?
公司也是振振有词,大家记不记得去年美国佛罗里达州公寓楼倒塌造成98人死亡的恶性事件。如果不维修的话,不修公寓,到时候楼塌了,人死了,谁来负责?
听上去一切都是有法可循,然而现实总是情理两难全。天价的维修费间接证明了这栋公寓楼恐怕离危房也不远了。那谁会冒着风险住在危房里,答案是:老人等低收入群体。住在这栋公寓楼里的其中一名住户,年龄高达72岁Wendy Thomas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
Thomas已经住在这里42年了。她的房子处处透露着破败的气息。一年前,她公寓的淋浴间水管爆裂,冲坏了墙面和整个房内的木地板。光是攒钱处理爆水管导致的霉菌和鼠患,这位老人就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即使修好了,她浴室的墙上还残留着一个大洞。
自丈夫7月去世以来,仅有固定退休金的她一直勉强维持生活。这笔高达35,000加元维修费的账单寄来,差点吓晕了她。她尝试从银行贷款,然而想想也知道,她没有稳定工作,房子又年久失修,没有银行愿意借钱给她。Thomas没办法,只能借了民间高利贷,而为了偿还这笔债务,72岁的她不得不重返工作岗位干活儿。
Thomas说,每个月居民都会支付维修费。大家也理解,已经尽其所能地修缮这栋破旧的建筑物,包括管道修理、乱响的火警警报、破旧的大堂门等。另一位住户Daphne Persaud是一位单身母亲,她透露这些年大楼的维修费已经从300块涨到了900块,再收这笔“特别评估费”实在是不合理。
每家每月都交了维修费,这栋楼怎么还破成这样?从法院的文件中,我们看到,法官认为这栋房子至少有50年都处于危楼的状态,停车场的屋顶塌了,地基也出现了裂缝。内部设施也同样不堪,大堂的窗户破了一角仅用胶带粘上了,地毯早已破旧,楼梯间的灯也坏了,电线就这么裸露在外,实在是危险。当然了,公寓也没有管理员、保安和清洁人员。
至于那家物业公司,居然早已破产了。法官说,截至2021年春天,公司的储备金只有 1.75 加元,运营基金只有 5,000 块。此外,公司因维修公寓楼还有九百多万的外债。然而公寓楼仍年久失修的状态,小编也是不知道这些钱究竟都花在哪儿了。
目前多伦多这三百多位业主中有250名还没付款,而该公司仅承诺4月前不会强制出售未交费的单位。不少人选择了在法院外抗议,一些业主也在寻求法院命令,或尝试让董事会允许居民分期支付特殊评估费。事情还没有定论,然而情势也不容乐观。此前要求维修公寓的法官并不太看好这种推迟解决问题的行为,称他们是在“泰坦尼克号上重新排座位”。房都要塌了,还在扯究竟谁该付钱,再拖下去恐怕对住户更为不利。
安大略省的这几百位业主踩了雷,那在BC省,如果遇到相同的情况又该怎么处置呢?根据BC省颁布的《公寓法》,物业公司必须维护和维修以下有限的公共财产:
- 建筑结构
- 建筑物的外部
- 烟囱、楼梯、阳台和其他附着在建筑物外部的结构
- 建筑物外部或公共区域正面的门窗和天窗
- 围住露台、阳台和院子的栅栏、栏杆和类似结构
也就是说,在BC省,建筑物以上部分出了问题,物业有义务对其进行修缮。而对于管道、电缆、电梯及其他娱乐设施这些非有限公共财产,一旦出了问题,恐怕就需要业主分摊掏钱了。但法律也规定,物业公司对业主征收的费用应在合理范围内,并且费用也必须在章程或规则中提前规定好。
总之,大家也要擦亮双眼,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可别被物业公司的乱收费给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