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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卖房当心了:房子没卖出去,经纪费照收不误!

原创2021-05-24 |作者:轩轩 | 来源:温哥华头条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轩轩综述】三年前,Mike Armstrong与妻子出售了两人在BC省Errock湖上的两栋小木屋。然而谁都没想到的是,到了过户的日子,买家竟奇迹般地人间蒸发,连他的经纪都找不到他。

图源:Christian Amundson/CBC News

买家的违约意味着Mike Armstrong不得不重新售卖这处房产。但所幸先前已经收到了买家支付的总计7万加币的定金,好歹可以作为一部分补偿。

Mike Armstrong和妻子本想通过同一地产经纪重新将这处房产挂牌出售,然而去年春天,两人竟意外收到一纸诉状,要求他们支付先前并未完成的那笔交易产生的$70,875的佣金,以及延期支付产生的利息。

Mike Armstrong震惊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这笔交易明明没有完成,且并非由他的过错导致,他们还要被索取佣金。

于是他不得不诉诸BC省房地产行业内各组织和政府机构寻求答案。原来,在他签署的标准售房合同中,只要买卖双方达成可执行的买卖合同,卖家经纪就可以合法收取佣金了。

Mike Armstrong感叹:“此刻在MLS和Realtor.ca上发布售房信息的每个卖家,都签了我签署的那份协议,所以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有可能被自己的地产经纪起诉。”

菲莎河谷地产局(FVREB)有着数十年从业经验的地产顾问Paul Cowh表示,在交易失败后,地产经纪依然向卖家追索佣金是非常罕见的。

图源:Christian Amundson/CBC News

Paul Cowh透露,在其4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从未经历过经纪起诉卖家索取佣金的案例。“一般来说,我们不起诉卖方,而是把房子卖给别的买家。”

Paul Cowhig表示,地产经纪有义务向其客户逐一解释售房协议中的每个条款,但最终要靠客户自己留心。

Paul Cowhig指出:“房地产买卖是一种公共关系,主要靠关系的维护来获取生意。起诉别人是一种绝佳的方法了断自己的财路。”

而Mike Armstrong的前经纪人Fabian Saul则辩称,不支付佣金是“不公平的”。由于售房协议是卖家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的,他们才是决定讨回佣金的人。

Fabian Saul称,他之前也从未没有遇到过这种所有合同都签署完毕且定金也支付过后,买家无故退出交易的情况。

但Fabian Saul指出,售房合同里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一旦买卖合同签署完成并且支付定金,那么您拿到的就是一份具有完全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而在这一刻,房地产经纪人就已经赚得他的佣金了。“代表卖家的地产经纪公司,有权索要这笔钱。”

图源:Christian Amundson/CBC News

目前该诉讼的法庭聆讯日期尚未确定。这家名为Century 21 Seaside的地产公司并没有对诉讼发表任何评论,但在索赔通知中写道,他们对自己一方在这笔交易中的表现表示满意。

“卖家拿到了$ 70,000的定金,这笔钱基本上足以支付佣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司空手而归,而卖家则将房产经纪人的劳动成果收入囊中,是非常不公平的。”

卖家Mike Armstrong则辩称,房屋买卖协议中的条件之一没有得到满足,因此这不是一项具有合法执行力的合同。但该房产经纪公司否认了这一说法。

Paul Cowhig指出,并非所有省份均在其标准售房协议中包含了类似的佣金条款,例如,新斯科舍省就没有。

Mike Armstrong希望BC省房地产协会(BCREA)更改其标准合同模板,这样其他卖家就不会陷入像自己一样尴尬的境地。他说:“改变这一点很容易。”

而BCREA表示,合同是由律师、BC省行业监管机构和消费者代表联合开发的。一位发言人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称:“关键是让所有签订合同的人充分理解所有条款。”

与此同时,Mike Armstrong也与另外一家地产公司合作,重新上市了自己的房产,并且要求他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写明如果买家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卖家经纪不会起诉卖家追讨佣金。

Mike Armstrong说:“他们很乐意以书面形式落实这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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