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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持工签人士们,你们的直系亲属可以来加拿大了

原创2021-03-10 |作者:程序 | 来源:温哥华头条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综述】加拿大联邦政府近日在官网上更新了入境政策。目前,除了加拿大公民、原住民、永久居民(PR)及他们的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和大家庭成员(extended family)外,广大工签、学签持有者,以及这些人的直系亲属现在也能在完成相关手续后进入加拿大!

而且,对于部分目前持旅游签证滞留在加拿大的临时居民,他们直系亲属也有可能入境加拿大,和直系家属团聚!本文将详述一个外国公民(非加拿大人、非永久居民)目前应如何与身在加拿大的直系亲属团聚。

 

外国公民赴加与加拿大公民、PR或原住民团聚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您要和目前身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团聚,那已经在加拿大的这个人的身份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根据《原住民法案》注册的原住民、加拿大永久居民(PR)或者加拿大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 临时居民的身份会在后文进行详解)。

 

(图自CTV News)

 

此外,您与团聚者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按照加拿大政府官网上的解释,意思就是您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 您是此人的法定配偶或者普通法伴侣(common law partner)

2. 您本人、或您的配偶、或您的同居伴侣的受抚养子女(dependent child:未满22岁且没有配偶或同居伴侣;或者在他们22岁之前一直依靠父母的经济支持,且他们由于精神或身体状况无法独自生活)

3. 您是此人受抚养子女的受抚养子女(例如孙子孙女)

4. 您是此人、或其配偶、或同居伴侣的父母或继父母

5. 您是此人的监护人或家教(tutor,也是监护人的一种,需要证明家教通常与这个未成年人住在一起)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如果您团聚的对象是加拿大公民、加拿大原著民或者永久居民,那您并不需要从加拿大移民难民部(IRCC)取得书面授权。但要入境加拿大,您需要证明自己打算在加拿大至少停留15天,并带上能证明你们双方关系的文件(后文会详述)。

证明您这位亲属是加拿大人、PR或原住民的文件有这些:

1.此人的加拿大护照

2.此人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证明,例如公民身份证明、公民身份卡或者他/她在加拿大的出生证明

3.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枫叶卡)

4.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

5.原住民身份证明、原住民身份证书、或者注册文件的临时确认(TCRD)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此外,如果您届时乘航班入境,那就需要告知相关航空公司您已获得加拿大国际旅行豁免,并确保手上有有效的旅行证件,例如护照、访客签证或电子旅行授权书(eTA)。

同时,您还需要遵循一系列航空入境规定——在上飞机前,您还需要订好加拿大联邦政府指定的强制隔离酒店、起飞前72小时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并拿到结果,还要在ArriveCAN app上提交自己的旅行和隔离计划 (后文的这些政策均用“航空入境规定”代表)。

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旅行限制和加拿大各省、甚至行政市(例如温哥华)的可能还有些许不同,但总之就是一律按照最严格的那个来。

 

外国公民赴加与加拿大临时居民团聚

按照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上的解释,这会根据您是否来自美国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您要从美国入境加拿大(travel to Canada from the U.S.)。

 

(图自CBC)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不需要IRCC的书面授权来确认,您可直接享受旅行限制豁免。但是,您需要证明您入境加拿大的原因是必要的,比如前往加拿大定居并与您的直系亲属一起在加拿大生活,而且您还需要带上相关文件证明您这位直系亲属在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以及您与此人的关系。

证明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的文件可以是这位直系亲属的工签(work permit)、学签(study permit)、或者访客记录(visitor record)。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按照加拿大联邦政府在官网上公布的信息,访客记录(visitor record)是这么回事儿:游客第一次来加拿大是持旅游签(visitor visa)入境,但按照相关规定,旅游签持有者一次最多只能待6个月。如果旅游签时间过期,或者旅客在待满6个月后还需要继续以访客身份留在加拿大,那就必须向联邦政府申请访客记录。

2020年3月加拿大封锁边境到现在差不多快一年了,也就是说,在封锁边境前以访客身份留在加拿大的人,他们的旅游签基本已经逾期。

所以现在他们手上的访客记录,就相当于一个延长版的旅游签。程序3月10日查了一下,visitor record的申请费至少是100加元,现在网上申请的处理时间约为203天。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而且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加拿大联邦政府在官网上写得很清楚,不是所有的旅行记录持有者都能让自己的直系亲属享受旅行限制豁免并入境加拿大。

此外,证明自己与亲属之间关系的文件可以是以下这些,电子版、纸质版都行:

1.结婚证、或者普通法同居证明文件(显示两人共用同一地址的证明文件)

2.出生证明(上面会有孩子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

3.两类永久居留(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COPR)确认证书:家庭类(Family Class在COPR申请细节下的代号为FC)以及一年的机会提供空窗期类(one-year window of opportunity provision 在Special Program下代号为OYW)

4.其他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例如在此前与IRCC的通信中有显示正在审理过程中的配偶赞助申请(spousal sponsorship application in progress)

5.能证明二人共用一个家庭住址的文件。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第二种情况:您要从除了美国以外的国家入境加拿大。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必须得有IRCC的确认书,证明您能获得旅行豁免。此外,您还需准备有效的访客签证或者eTA、以及自己的护照。

 

(图自Visatraveler.com)

 

遵守一系列航空入境规定和加拿大联邦及省市防疫措施就不说了,在过加拿大海关的时候,您还需要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证明,您来加拿大的旅行目的是必要的(比如前往加拿大定居并与您的直系亲属一起在加拿大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切记切记,一定不要在拿到IRCC书面授权您团聚的文件之前买机票,否则,一旦您的旅行目的被认定为是旅游等娱乐活动,这是没法入境的。

如果您认为自己现在有资格入境加拿大与直系亲属团聚,那就给IRCC发邮件。该政府部门的邮箱地址为:

IRCC.COVID-TravelExemptions-Exemptionsdevoyage-COVID.IRCC@cic.gc.ca

邮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1. 您的全名

2. 您的出生日期

3. 您是否有IRCC正在处理中的申请

4. 您是如何申请、或获得签证的

5. 您的申请号以及唯一客户标识符(UCI码)

6. 您的护照号

7. 您旅行的详细原因

8. 您计划旅行的日起

9. 您写邮件时的居住地(当前居住国)

10. 能证明您有资格入境加拿大的文件(就是上文提到的您在加拿大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明、以及您与这位直系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其他的文件还可以是大家庭成员的授权申请和法定声明)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所有的信息和证明文件都需要放在一个电子邮件中。如果您来加拿大是基于同情心理由(比如来加拿大参加葬礼、照顾临终的家庭成员等),那您的邮件需要以“COVID-19 PHAC”字样作为邮件主题。

IRCC会在收到您团聚申请的14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邮件,但如果缺少什么证明文件,这个时间还可能更长。

 

其他情况

如果本文上述的情况全都不符合您现在的状态,别急,您还是有可能IRCC立即入境加拿大和家人团聚的。

但在这些可能性下,基本上都要求这个已经在加拿大的人已经于取得了永久身份——要么已经入籍为加拿大公民,要么是加拿大永久居民(PR),或者是注册在案的加拿大原住民。

(图自福布斯)

 

此外,就算是在加拿大取得永久身份的人,按照现在的规定,他们的叔叔阿姨、堂兄弟姐妹,或者侄子侄女现在也一样不能入境加拿大。

按照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上公布的资料,如果在加拿大的人已经在取得了永久身份,那么,他的外国亲属,如果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中的一项,就也有可能被IRCC判定为直系亲属,从而批准团聚:

1. 申请人已年满18岁,且在过去双方已经保持了至少一年的排他性恋爱关系(exclusive dating),而且还曾经在现实生活中一起待过(have spent physical time together);

2. 申请人与拥有加拿大永久身份者有排他性恋爱关系,申请人有一个需要抚养的孩子,这个孩子可能会被IRCC判定为可入境的直系亲属;

3. 申请人是加拿大永久身份者的、或其配偶的、同居伴侣的或排他性恋爱对象的成年子女;

4. 申请人是这位加拿大永久身份者的、或其配偶的、同居伴侣的或排他性恋爱对象的孙子/孙女,且需要人抚养,但其父母不需要他人抚养;

5. 申请人是这位加拿大永久身份者的、或其配偶的、同居伴侣的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

6. 申请人是这位加拿大永久身份者的、或被其配偶的、同居伴侣的祖父母。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但联邦政府在官网上写得很清楚,以上这些案例到底能不能批,还是IRCC说了算,每个案例的情况可能不同。而且上述情况均不适用于被团聚者在加拿大只有临时身份的情况。

也就是说,假如程序现在是持工签人士,然后在中国有个谈了好几年恋爱的女朋友,俩人想团聚,就算加拿大现在入境政策放宽了,她还是一样没法入境加拿大——不过现在,摆在程序面前的选择,从原来的只能傻等加拿大开国境变成了现在的两条路:

第一:回中国结婚,然后让妻子在国内向IRCC发邮件要授权入境加拿大。各种来回路费、两国隔离加起来快一个月就不说了,程序还得想方设法证明自己是必要旅行。

 

(图自加拿大联邦政府官网)

 

第二:赶紧入池等自己抽签变成PR,然后让女朋友从中国给IRCC发邮件要团聚授权,IRCC批了之后她再过来。

加拿大出入境政策一天天放宽,还是好好耐心等着吧。

(注:上述法律条文翻译仅供参考,具体细则请以加拿大联邦政府、移民难民部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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