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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废止《婚姻法》,解放中国丈母娘

2020-12-03 |作者: | 来源:幕府山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婚姻法》,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第五篇关于“婚姻家庭”的规范。
⭕️中国式的畸形婚姻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生养一个女儿不容易。丈母娘们扒心扒肝把女儿养大,特别期望女儿能找一个好人家嫁了。
围绕“嫁女”,丈母娘是操碎了心,就差把自己当“嫁妆”打包一起去女婿家当老保姆。
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丈母娘是全球最操心的丈母娘,这里没有贬损的意思,真心觉得她们不容易。
过去的婚姻,本质上是一场交易,不管你是经人介绍,还是自由恋爱,在结婚前,丈母娘都会关心几个问题:
1、你有房子吗?几套?全款还是贷款?
真不好意思,新法很明确,不管什么房,婚前是谁的,婚后还是谁的,离婚后也还是谁的。
2、你有存款吗?工作怎么样?工资怎么样?
可能还是很抱歉,新法说了,婚前的就是个人的,不算共有。结婚后,人家可以给你花,也可以不给,看心情。离婚时只分割婚内共有,例如婚前的公司在婚内赚了八个亿,如果女儿没参与公司的事,大概也和你女儿没毛线关系。
3、你……
别你啊你问个没完了,新法很严肃地规范了“身外物”各归其主,丈母娘们就别操心别人的钱财了。
⭕️我来回答中国丈母娘的困惑
婚姻法虽然废止了,但是民法典详细补充了婚姻前后各种事情的处理,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丈母娘们有空可以仔细看那1260条都写了什么。如果没空,我就大概回答一下丈母娘们最关心的问题。
1、我生女儿干什么?这样下去,谁还敢生女儿?
生男生女都是50%的概率,所以生女儿并不是国家让你生,而是碰巧不是儿子,生了女儿不能怪社会。大部分女儿比儿子好。
女儿相比较于儿子,是父母的小棉袄,大概率更贴心、更孝顺、更温柔、更顾家。
生女儿是为了完成你作为父母的人生角色。不生,总会留下或多或少的遗憾,所以没人逼你生。如果意志坚定,不听从别人的意见,完全可以不生。
不要把生女儿的问题归结到别人头上。女儿的诞生,给你和家人带来的欢乐远多于苦难。
成年人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生不生是你,养不养也是你,快乐不快乐还是你自己。
2、我嫁女儿,都是为了女儿好。如果这样就不嫁了!
嫁女儿本身是一个畸形的心理,“嫁”最早是为了女儿有人养,能够生存下去。而当下的社会,女儿完全可以自食其力,自己能够养活自己,那么“嫁”就不存在了。如果你愿意,女儿也愿意,完全可以不嫁人,自己过日子。
现代的婚姻,已经不再是谁娶谁、谁嫁谁。而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男女,共同生活、共同生儿育女,彼此关心和帮助,共同携手享受人生的酸甜苦辣。女儿已经不存在“依靠婚姻”养活自己了,丈母娘们应该放下老母亲的“瞎操心”。

新规已经明确了把“身外物”从婚姻的必要条件变成附属次要的条件,这样更能避免目的不纯的结婚和离婚,更能使得全社会的婚姻关系相对稳定而长久。
女方和男方各自是独立的人,各自的经济也独立,你女儿考虑要不要结婚,唯一要思考的是“爱不爱这个男人”,而不是凑合、不是委屈、不是将就在一起。这才是婚姻的基础,至于物质条件,可以各自做好,也可以共同努力,这也是社会上呼吁几十年“男女平等”的一大进步。
不仅是你的女儿,未来所有人的女儿面对婚姻时,首要考虑的是“爱”、是“合拍”、是“她认为可以走进婚姻”。
3、这么搞,怎么保障女儿的婚姻幸福?
上帝都不能保障你女儿的幸福,只有女儿自己的奋斗和努力经营,才让使得自己的婚姻和家庭幸福,其他都不太靠谱。
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平均离婚率已经达到43%,10个人结婚,便有4个人离婚,这是当下的婚姻质量。谁能保障?
数据告诉大家,即使是丈母娘在意婚姻的保障,实际却是没有保障。
保障婚姻的核心内容是夫妻的关系和谐、生活融洽、感情一直保持稳定,而不是他们有多少房子和钱。
4、女儿为了照顾一家老少,放弃了自己的事业,谁补偿?
这点正是国家在试图改变的社会状态,婚姻不该是牺牲一个人而成全一家人。以后大家共同抚养儿女、赡养老人,以后大家一起赚钱、一起养家,这才是更科学的婚姻观。
婚姻的平等才是男女平等的基础,不正是所有女人想要的吗?以后女儿也可以合理合法的工作,拥有自己的事业,让女婿分担家务。社会再也不用抱怨丧偶式婚姻、诈尸式家教、酒店式家庭生活。
男方女方都为共同的家付出,女儿不再委曲求全,这样不就是增加了女儿的幸福吗?
⭕️丈母娘们想开一点,就可以解放了
1、没有到了结婚的年龄,只有到了结婚的爱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女儿们保养得当,年龄不再是生育的障碍。再说了,社会保障越来越完善,养老也不是问题。趁早生孩子,不是婚姻的目的。
而维系婚姻却需要很多条件,仓促结婚导致的婚姻失败案例太多了,丈母娘们自己看看身边亲朋好友子女的情况!
2、别让女儿高攀,也别下嫁,门当户对更容易获得幸福。
新法都说了钱财等身外物各归其主,婚姻的事情就更简单了。为了女儿的幸福,你可以给女儿买房、买车、打钱,让她过着优渥的生活。女儿爱嫁不嫁随意,即使嫁人了,这些财产也是女儿的,不会变成男方的。
大家两不相欠,大家势均力敌,大家平等相处,这不正是女儿幸福的基础吗?
高攀后,还得忍受着男方抠抠搜搜,多别扭啊。下嫁后,还得防着财产被男的拐走,多难受啊。门当户对,大家省事。
3、儿孙自有儿孙福。
新法已经彻底把中国式婚姻的顽疾给解决了,让大家放下比拼礼金和财产,回归人性本身。
 
女儿和谁结婚,丈母娘作为长辈只做提醒,关注男方的人品、性格、三观,提醒女儿别看走眼就好了。
“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女婿一夜暴富、有女婿一夜返贫、有女婿英年早逝、有女婿锒铛入狱、有女婿与女儿相亲相爱,丈母娘不是上帝,真管不了多少未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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