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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婚案,与一群死不由己的中国女人

2020-12-02 |作者: | 来源:X博士

2019年1月31日,山东德州23岁女子方某洋因不孕遭婆家虐待致死。

如今时隔近两年,此案由于发回重审再次回到大众视野。

而本次有媒体曝出:方某洋在遗体火化前,已被娘家提前安排好了冥婚。

从被安排嫁人,到被安排生育,到被虐待致死,再到连尸体都被安排冥婚。

这个23岁姑娘的一生,终于被以最后一种方式吃干抹净。

冥婚,这根文明社会的最后一根耻辱柱,怎么就这么明晃晃的戳在苍茫大地上?

长出粮食的土壤里,到底还埋着多少令人无法下咽的现实版中国恐怖故事。

冥婚,又名阴婚、鬼婚。指的是与死人有关的婚姻仪式。

国内民间的冥婚,有两种主流形式:

一种是活人与尸体的冥婚:女死男娶称为“娶鬼妻”,男死女嫁称“抱主成亲”,且女方不得再次婚嫁。

《京城81号》中林心如的遭遇就是典型的“抱主成亲”

而现在,冥婚的另一种形式占主导地位,即尸体与尸体的冥婚,也有称“配骨”,或者“配阴亲”。

文艺作品的演绎总将冥婚伪装出志怪与传奇色彩,让大家以为冥婚都是些发霉的故事,至少是清朝的事情了。

电影《尸忆》2015 剧照

但冥婚,就像你上班路上碰见的结婚车队,寻常地奔驰在你不曾注意的社会角落里。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冥婚”“阴婚”“阴亲”等关键字,你能得到数百篇有关判决,能一窥现实版中国恐怖故事的基本轮廓。

按判决时间,最近的冥婚民事案就发生在今年6月底。

 

一名中年妇女的继母再次改嫁后病故,其尸骨被现任丈夫的儿子以1万元安葬补偿费的价格卖予他人配冥婚。

这位妇女最后也没能要回继母的尸骨入土祭祀,因为继母改嫁后签了一份“死活全嫁”的协议,即是尸首,也一并不属于她自身了。

 

而余下诸多民事案件中,你能看见众多基于家庭伦理的冥婚纠纷奇观。

有人在妻子死后因不合规矩不纳入祖坟安葬,最后被娘家人挖走配阴亲。

有人为争夺女儿尸体的冥婚归属,而与其他亲人对簿公堂。

个中唏嘘,大概是这些民事案件,多数只能以物品纠纷来定义。

无论这个女性生前拥有怎样的情感,咽气之后,都可以变成一件被争夺与交易的物品。

有交易的地方就有市场,有市场的地方就有产业,有产业的地方必然滋生罪恶。

在刑事案件区,围绕冥婚产业的有关犯罪,更让人不寒而栗。

有人专门盗挖女性尸体,贩卖他人作冥婚之用。最近的一起案件,刚刚判决于今年9月。

令人愕然的是,这个团伙中不但有人专门经营殡仪馆藏匿挖出的尸体,甚至还有女性成员。

想想殡仪馆肃穆的冷柜中,藏着一具具本已入土为安的女尸,甚至是另一位女性亲手把她挖出来的。

我只能说,人比鬼更可怕。

甚至盗挖、偷窃女尸配阴婚的生意还不止局限于尸体,他们连骨灰也不放过。即使苦主的雌性基因都已烧成灰,他们依然能闻着味儿从骨头渣子里榨一笔。

盗挖、倒卖女尸配阴婚的猖獗与疯狂,却仍然不是冥婚生意中最大的恶。

如果利益需要,他们会把活生生的女性也制作成阴婚市场上的商品。

2015年,最高法曾判决一起故意杀人案。

一顿致命毒打、一辆破旧板车和1.4万元人民币,案犯将其年仅9岁的外甥女变成了一个夭折男孩身旁的“鬼新娘”。

另一起判决于2016年的刑事案件,其恶劣程度更已跌破人伦。

犯罪嫌疑人拐卖并强奸了有智力残疾的外甥女,后又胁迫外甥女毒害亲姐姐,之后他拨通了询问“阴婚女骨”买家的电话。

如果他没有及时落网,恐怕棺材里死不瞑目的“女骨”,又将多出两具。

中国裁判文书网在2013年前后上线,对于冥婚案件文书的记录,也截止到2012年左右。

我们在这里所能观察到的,也只是一个庞大残忍现实的局部而已。

如果你留意新闻,就会看到更为残忍和血腥的冥婚惨剧。

盗掘女尸配冥婚之事,只多不少。

杀人卖尸作阴亲之恶,只有更恶。

左权杀人案,团伙杀人卖尸

屠刀频频举向智障人群。

甚至孕妇也不曾放过。

 

十分荒谬的是,这条罪恶腐臭的冥婚产业链至今却仍在繁荣运行。

在冰冷的经济规律作用下,冥婚产业甚至还出现了通“尸”膨胀。

中国冥婚调查称:15万元以下你连根骨头都买不到。

尸体越新鲜→容貌越好→学历越高→价格越贵

而据《检察风云》中报道:

以为人介绍冥婚为生的“鬼媒人”,已经成为了一个客观存在的特殊行业。

他们游离于法律与民情的空隙,在源源不断的市场需求中斡旋。

而他们的背后,是那些盗墓贼、杀人犯,躲在阳光阴影中的买主家庭,还有无数在死后仍遭物化的女性冤魂。

图片见于07年《羊城晚报》,现在这种地方变得更为隐秘和下沉

冥婚,有着一段又臭又长的历史。

冥婚最早见于殷商时期,商代出土甲骨卜辞中曾载“謇 (寝)于小乙三姜”。

大意是,商王命三名羌族美女给他的妇女殉葬配冥婚。

更早的龙山时代墓,冥婚很可能来源于“殉葬”

而后,冥婚从帝王家流传到百姓家,贯穿整个封建王朝。

一副陌生的棺椁,一把潮湿的黄土。冥婚这种物化女性的封建行为,本不该出现在2020年这个现代社会。

清朝的裹脚都废除了,殷商的冥婚到现在却还有市场。

黄景春教授等学者关于冥婚的研究,提示了我们一些冥婚滞留于现代社会的真正动机。

第一,不论是出于封建迷信遗留还是宗教生死观念,冥婚可以使孤魂野鬼有所归依。

在冥婚比较流行的地区,普遍有“未婚子女死亡后若不阴配,便会成了孤魂野鬼,积年累月将化为怨煞,影响家人健康及家族运势”等类似的传说。

示意图

第二,如同结婚,在一些地方,冥婚是显示人生圆满、提高社会评价的重要指标。

为子女或父母安排冥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彰显关爱或孝敬,而操办冥婚的风光与否,还能影响家庭在社交层面的受认可程度。

很多地区的冥婚隆重完全不亚于一场正常婚礼。

山西《洪洞县志》曾记录:

“冥婚,要举行婚礼,男女棺木合葬、遗像并放,点蜡彻夜通明,胆大之人负责在门外窗下听房,饮食连放三天,婚礼才算结束。”

示意图

所以,冒着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风险,顶着掏空家底甚至举债的压力,为亲人安排冥婚,实际上是一种维护家庭整体利益的情感和社交投资。

但丁说:“地狱是人间的投射”。

冥婚的一切动机,看似“是为了让死者不那么孤独”,其实却是出于活人的自我安慰需要。

冥婚,这种剥削与压迫的终端受害者,100%是女性,尤其本身有残疾或智力障碍的底层边缘女性。

将家庭女性死者打包到冥婚市场换取彩礼,盗掘女尸乃至杀女卖尸获得不法之财,为一己私欲购买女性尸骨完成冥婚仪式,再到为了规避被盗而选择主动出嫁“女尸”,共同构成了血腥而残酷的底层互害逻辑。

如果人脑也有洛阳铲,扎到每个现代人思想深处,我们就会直观看到,社会从来都是折叠的。

根据2016年《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的《中国冥婚现象调查》,在冥婚盛行的地带,连有些年轻人都见怪不怪,甚至也支持冥婚。

而冥婚的本质,就是对一位女性的最后一次物化

就算她们的躯体与灵魂已入土为安,但或许下一刻,又会有人再一次撬开她的坟墓,带她到某个偏远地区去寻找下一个宿主 。

诗人臧克家说:“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

曾经这句赞颂英灵的诗句,在冥婚的语境中,看着就像一幕现实版中国恐怖故事。

很多人都觉得中国没有什么好的恐怖片,但就有这么一个洋葱段子。

这看似是一个有些黑色幽默的段子,但要是把这些案件串联起来拍个恐怖片,这就是一个真实中国恐怖故事。

电影名就是两个字。

“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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