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2025年1月,一位名叫祖格比(Delphine Zoughebi)的律师成功代理了一位在法国离婚案中被判有过错的女性,该女性因拒绝与丈夫发生性关系而被诉至欧洲人权法院。法院谴责法国维护所谓的“婚姻义务”。虽然法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这项义务,但一些法官将其解读为婚姻中隐含的义务。被认定有过错的一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
欧洲人权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婚姻义务”的存在“与性自由和身体自主权相悖”。任何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均构成性暴力。
目前,法国法律对“婚姻”列出了四项义务:忠诚、相互扶持、协助和同居。其中并未提及性交义务。
提出新法案的绿党议员加林(Marie-Charlotte Garin)指出,过去“同居”通常被解释为“同床共枕”。加林进一步强调,法国法律通过隐含的解读承认婚姻义务,实际上是使强迫性的性行为合法化。因此,该法律草案还规定,离婚时,任何一方都不能因拒绝与配偶发生性关系而被认定有过错。
法国的最高法院直到1990年才承认夫妻间也存在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