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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温当局明年起增收开发成本费 有可能转嫁给购屋者

2024-10-23 |作者:星岛 | 来源:星岛

 

大温房地产开发商以建筑成本难负荷为由,再度要求大温都会局(Metro Vancouver)免除、推迟或者重新分配拟对新住宅建设项目加征的开发费,以便用于支付与成长相关的基础设施费用。

大温地区开发商们认为,不应该对他们的新住宅建设项目加征开发成本费,用于与成长相关的基础设施费用;一位开发商更提出一项建议,希望此类费用由购屋者在购房时直接支付。

上周四,本地开发商在一次特别委员会会议上与大温都会局的市长们讨价还价。

开发商以较高的融资利率和建筑成本迅速膨胀为由,对所谓的开发成本费(DCC)提出异议,该费用旨在用于支付新住宅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费用,包括新道路、公园、下水道和水管的费用等。

据悉,大温现有基础设施的维持费用是来自区内现有纳税人的贡献,而当成片开发新住宅时,铺设新的或更大的管道的费用,就需要DCC来承担。

由于大温地区几十年来并未增加新房建设的DCC,因此在支付与成长相关项目时,显得资金捉襟见肘,出现了赤字。

而开发商们就担忧更高的DCC费用将于明年生效。

2023年10月,由大温都会局董事会一致批准新的DCC,加征费用将用于未来30年内支付115亿元与成长相关的公园、供水和污水基础设施费用。

不同地区的费用会略有不同。

以温哥华为例,到2027年,一幢城市屋(townhouse)的费用将从目前的10,027元上涨到30,861元。(开发商还被要求支付地方(市)的DCC费用,而这些费用也在上涨。)

独立承建商及企业协会(The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and Businesses Association,简称ICBA)主席加德纳(Chris Gardner)告诉市长们,“增长为增长付费”(growth pays for growth)的模式已被打破。

Wesgroup总裁兼执行长Beau Jarvis也对“增长为增长付费”的概念提出质疑。

开发商们提出集体建议,要求所有人一起承担现有以及新的基础设施费用,即可以是借由所得税收入,也可以是透过全面提高地税来实现。

目前,大温市长们有的人对该提议表示感兴趣,也有人担忧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仍未达成共识。

高贵林港市长韦斯特(Brad West)表示,目前无论是全国范围还是卑诗省,“我们正在经历历史性的前所未有的人口增长”,而地方政府却没有能力来提供配套所需的费用。

图: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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