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这个“万税之国”生活,最要小心也是关于税这件事,一不小心就容易被查、被罚。
据《财经邮报》报道,按照2024年的税率,加国10个省份中有8个省的纳税人最高边际个人所得税率超过 50%。所以有很多人都千方百计寻找避税、减税的方法。一些家庭会考虑采用夫妇、家人之间收入分摊(split income)的方法来避税。
虽然理论上来说这种方式是合法的,但要小心加拿大税局CRA找上门。近年来加拿大税务机构开始严查这类减税的方式。
当一个配偶或伴侣的税率比另一个高得多时,如果把高收入的部分“转”给低收入的配偶,那么原本要交的高边际税率会降低到低收入者的门槛。比如,BC省高收入纳税人面临的最高边际税率为 53.5%。如果其配偶或伴侣的收入低于 $55,000 加元,那么他/她的边际税率仅为 22.7%,差距超过 30 个百分点。
一种最常用的收入分摊方式就是“雇佣”你的配偶或伴侣,或者如果你是一名雇员,让他们成为你的“助手”。
但是这种操作要非常小心。当涉及合法工作和适当报酬时,这可能是一种省税策略,但CRA通常对这种配偶就业安排持“怀疑态度”。
上个月,加拿大一名男子的税务案件就刚刚宣判,他报税时把收入的部分算成给妻子的工作费用,实则在两人的联名账户中,用钱支付房贷和各种生活开支,结果纳税人被裁定和妻子分摊收入不合法。
这名男子设计把自雇收入抵消抵消各种就业费用,包括车辆费用(允许),和支付给配偶的金额(不允许)。
该男子从事销售空调、电炉、热泵和其他类似电器的业务。他与 Costco 签订了合同,并拥有经营权。他在 Costco 出口处,搭设一个售货亭,上面有预订表格,有兴趣的客户可以填写这些表格。他手机表格后打电话确认潜在购买者的资格。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安排预约安装。
然后,纳税人会与潜在客户会面并准备一份报价提案。如果被接受,那么客户就会签署合同,这名男子就获得该交易的佣金。
在 2016 年和 2017 年的审查年度中,该纳税人分别报了约 $80,000 和 $90,000 的就业收入,其中每年约 $33,000 是佣金收入。纳税人申报的费用包括 2016 年和 2017 年纳税年度每年向其配偶支付 $20,000 。
他声称是妻子打电话并安排各种约会,因此她作为自雇承包商的服务得到了报酬。虽然纳税人承认她没有直接得到报酬,但他表示,2016年大约支付给她$35,000,2017年支付$31,000。这些付款是通过他俩银行联名账户的房贷分摊、现金取款或其他借记交易“支付”给她的。
然而,这波用发钱给妻子的名义,实则付房贷、提款作为“费用”的操作被CRA否定了。
加拿大税务局在否认这些费用时,坚称纳税人与配偶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提交任何其他详细信息或文件来证明他向配偶支付了佣金(或工资),或者他们之间存在工作关系。
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付款证明、任务描述、时间表、员工日志、T4 单等。虽然纳税人确实提供了一些文件,包括 T2200 税表以及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但不足以证明妻子为他工作。
在CRA盘问期间,纳税人承认他没有保留任何向配偶付款的记录,尽管他在两年的报税单上申报的金额低于据称支付给她的金额,但他不了解如何量化这些金额,因为他完全依靠会计师来确定要申报适当金额。
他还承认,提取现金和借记交易是为了支付“普通家庭开支”,不一定是专门用于其配偶的。所以,他并没有向其配偶的个人银行账户发放款项。
加拿大税务局的立场是,任何据称支付给其妻子的金额实际上都是“与她无直接关系的共同家庭开支”。此外,没有证据表明她提供过任何服务,纳税人也无法提供她在 2016 年或 2017 年任何时候联系过客户的日志或笔记或名单。
纳税人辩称,没有必要出示实际合同,仅凭他的证词就足以证明他妻子是独立承包商,以及他向她支付的金额。
这个案子上个月刚刚判了。税务法庭法官驳回了纳税人的这些论点,并同意CRA的说法,因为没有账本、记录或支持文件来证明纳税人在报税表中申报的金额确实是支付给他妻子的。因此,法官裁定,税务局拒绝这些工作费用的做法是正确的。
加拿大财政紧张,CRA也在严查各种偷税、漏税、不合法的避税。虽然配偶雇佣关系可以合法,但家庭夫妻之间收入分摊这种方式会遭怀疑,税务机构会要求提供各种可信的证据。
大家如果要这样操作切记要提前准备,最好咨询专业税务人士,免得到头来CRA找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