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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女合伙买房翻建豪宅,出资50%房产证却没名字,法庭这么判

2024-03-05 |作者:好奇的 | 来源:超级生活

伦多一名华人女子,合伙投资买旧房翻转豪宅,虽然出资50%,但房产记录上没有名字,发生争执后不得不通过法庭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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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文件显示,华人女子F女士是一名新移民,F女士一名朋友的哥哥Y先生是一名承建商。
 
2018年,F女士与Y先生签订合伙协议,收购一套于北约克的一套旧房子, 尽管该房产仅以尹先生的名义购买,但双方的意图是推倒翻建并将房间出租给学生。
 
Y先生为总承包商,在住宅物业开发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而当时,F女士是一名新移民、学生,也是Y先生妹妹的朋友。
 
据法庭文件显示,按照约定,F女士出资50%作为购买价格和开发费用。 然而,Y先生用F女士的钱购买并装修了该物业后,单方面将她从该物业中驱逐,称她是拖欠租金的租户,并向安省房东和租客委员会LTB投诉。
 
该房子的购买价格为 105万加元,出资比例为Y先生23.33%、Y妹妹10%、F女士33.33%、还有另外一名L女士33.33%,L女士后来退出。
 
合伙者将根据各自的投资比例出资 55 万加元,另外50万则抵押贷款。
 
购买总成本为 1,113,116 元,包括土地转让税、律师费、土地测量费和房产重建设计费。
 
预计建筑成本为 80 万元,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担重建费用。
 
根据合伙协议称,该房产五年内不会出售。
 
2019年1月4日左右,Y先生与F女士签署了一份题为《共同购买[该房产]的协议》的协议。此时,Y先生已拥有该房产100%的法定所有权。
 
这份协议显示,Y先生持有40%的股权, Y女士持股10%,F女士持股50%。
 
除了协议,还有双方的通讯记录,双方在微信的通讯中特别提到了F女士 50% 的权益。
 
根据第一份协议和联合购买协议,抵押贷款金额为 50万元,首付55万, F女士拥有 50% 的权益,她必须支付 275,000 元加上成交费用。有微信通讯证实,双方讨论了F女士对首付的贡献。
 
F女士还向Y先生出示了一份授权书,允许他直接从她的道明账户中提取资金,以支付她所需的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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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女士表示,她支付的首付款总额为 260,527 元,这非常接近他们协议要求的 275,000 元加上成交费用。
 
根据房产记录,房子在2019年已经翻建完成,F女士于 2019 年 6 月左右搬入该房产,自此一直住在那里,没有任何租赁协议或任何要求她签署租约的沟通。
  
根据租房历史信息显示,2020年,该房产曾挂牌出租,每房1000加元。
  
法庭文件也显示,F女士和Y先生作为房东与第三方租户就该物业的一间房间签订了租约。
  
据法庭文件显示,Y单方面将她从该物业中驱逐,声称她是拖欠租金的租户,并他向房东和租客委员会投诉。
  
遭到恶劣和不公平的对待后,F女士告上法庭,寻求索赔。
  
Y先生则声称,F女士一直在进行虚假投诉以恐吓他。
  
安省法官2024年2月做出决定,确认F女士拥有该房产 50% 的股权,然而,法官称不会做出任何损害赔偿裁决。
 
文章来源: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4/2024onsc985/2024onsc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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