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租客因为不满业主未有合意地更换其家中的储酒柜,引发租务纠纷,双方合共3度交租务处作仲裁,另两次更诉诸法庭。租客一方先胜后负,最终被业主驱离。
自2020年4月起,贾达夫吉(Azmairnin Jadavji)以月租5,700元,向业主尹晶晶(Jingjing Yin,译音)租下位于西温的一间城市屋。
法院文件内容显示,在交吉后,纠纷就立即出现。租客指单位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并向住宅租务处(RTB)提诉,要求下令业主赔偿、减收租金及进行特定维修。
租务处仲裁员于同年10月24日,颁令业主向租客支付金额1,075元,并限令在12月15日之前,提供一个功能完备的储酒柜。
酒柜看来是该名租客特别关心的问题。他在2021年3月及4月,两度要求RTB仲裁,声称业主未有充分地更换酒柜,而且没有合适地清理百叶帘。
RTB下令业主提供一个功能与前相符的酒柜,并找专业清洁工人处理百叶帘。否则,租客可从6月中起,每月从租金中扣除共600元,直至业主履行上述任务。
业主于7月安装了新酒柜,并安排了百叶帘的清洁工作。然而,租客投诉新酒柜的质素并非与之前的同级,部分百叶帘仍未有清洁。
租客据此每月从租金中扣除了600元。
业主反指是因为租客拒绝移动家私,使部分百叶帘无法清理。业主认为已经满足了RTB的要求,在2022年2月,以未有交足租金为由,向租客发出终止租约的十日通知。
这一次,RTB作出了有利业主的仲裁,认为业主可接管其物业,另租客需支付5,400元未缴租金。
租客提出对RTB的裁决作出复核,但被驳回。
他继而向卑诗最高法院申请司法复核。三人法官小组经审议后认为,RTB在处理过程中并无不妥,因此驳回有关申请。
图:CBC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