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一家华人移民公司的负责人刘某,让客户掏钱找机构聘用自己,她从旁协助谋取利益。结果此事被揭发,刘某不但要将收取的5000元费用如数奉还,还要被罚款5000元,付堂费5000元及停牌3个月。
刘某是加拿大联邦移民和公民顾问学会(College of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 Consultants,CICC)名下的一位持牌顾问。
2016年4月24日,一位客户Q去到刘某工作的移民公司,与刘某签订了聘用协议,委托后者助其申请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 (LMIA),并帮助Q申请技工类别工作许可。
聘用协定不但规定了整体费用的数额,还规定了加班费的时薪范围在每小时220至420元之间。但协定并没有具体说明,是否以及何时适用加班费,且加班费时薪到底是多少。
2016年4月25日前后,刘某向Q发出了一张5000元首付的收费单,单据的抬头是写“LMIA和工作许可”申请。她解释称,要为Q申请工作许可,就要先有LMIA,即Q需要先向一个有LMIA许可的雇主申请工作,拿到聘用邀约之后,她再为其办理工作许可。
但刘某这样的做法是违法,因为法律规定,外国工人收取与LMIA相关的费用和/或接受付款是违法的。
实际上,刘某是要用这笔钱中的4000元,在BC省聘用一个第三方公司West Force,为客户Q开具一份聘用邀约。这等于是客户Q花钱找人聘用自己。而刘某从旁协助,也等于是刘某在变相聘用外国劳工,但刘某并没有这样的权限。
为便于事后推卸责任,刘某安排一些未注册的员工来给客户Q办理上述手续。万一将来东窗事发,刘某也可以推卸说,是这些未注册的员工在申请的性质上误导了客户Q,欺骗说他有资格参加BC省的提名计划。
退还5000元 罚款5000 付堂费5000
如果客户Q投诉,刘某还能借口称那名员工瞒着她告诉客户,声称客户必须前往加拿大参加West Force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而且LMIA的申请有配额限制,以此来推脱。
上述种种行为违反了移民顾问的《职业道德规范》,为此顾问学会的纪律仲裁委员会对刘某作出处分,吊销她3个月的牌照。不但要她将客户Q的5000元费用如数退还,还要再交5000元的罚款及5000元堂费,并重新参加实践管理教育课程,学习有关外国招聘和LMIA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