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正在讨论降低入籍门槛、允许双重国籍的改革计划。那么,欧洲各国的入籍条件都有哪些相同与不同呢?
(德国之声中文网)两本护照、快速入籍和“黄金签证”——双重或多重公民身份已经是许多欧洲国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德国也在正在跟随这一趋势,计划对国籍法进行改革。
目前,部分欧洲国家不允许拥有双重国籍:德国、荷兰、奥地利、爱沙尼亚、保加利亚、西班牙、挪威、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这些国家对例外许可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另一些国家则认为获得公民身份的预期是一种商业模式。在希腊、土耳其、葡萄牙、马耳他和其他一些国家,外国人投资房地产、开办企业或进行资本投资,可以获得“黄金签证”和居住权。
欧洲各国入籍规定差异很大
欧洲各国对入籍途径的规定差异很大。由于全球移民和难民的增长,跨国婚姻的增加和技术工人的普遍短缺,许多欧洲国家自2000年以来已经修订了国籍法。
父母身份和出生地决定了儿童的公民身份,但对成年移民的规定有所不同。
在法国、英国、葡萄牙、波兰、瑞典、芬兰和比利时,入籍的障碍相对较低,移民通常在合法和不间断地居留5年后就可以申请入籍。如果移民与欧洲国家公民结婚,这一期限将缩短为3年。移民也可以在入籍后保留原来的国籍。
瑞士、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保加利亚、捷克共和国和斯洛文尼亚等国要求移民合法和连续居住至少10年才有资格申请入籍。德国、爱尔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要求8年,丹麦要求9年。
德国新法将允许多重国籍
如果德国改革国籍法,也将加入倡导低门槛入籍的国家行列。据德国内政部称,如果获得通过,新的国籍法将“实现多重公民身份,并简化德国入籍手续”。
根据新起草的法律,因个人或职业原因申请第二国籍的德国公民,例如居住在国外,将不再需要放弃德国国籍。已取得德国公民身份的土耳其公民将能够重新申请土耳其护照。
律师和移民专家泽兰(Ünal Zeran)认为,这项改革早该进行了。“对我来说,当务之急是引入多重国籍,以实现平等待遇原则。”他告诉德国之声,“许多在德国生活和工作了40年的土耳其家庭感到受到歧视,因为很多人都有了这个选择,而他们没有。”
在德国,除了德国国籍之外,还有一些方式可以拥有另一个国籍。例如,欧盟公民被允许保留他们原来的国籍。在德国出生、父母是外国人的孩子,不需要在22岁之前选择国籍。而且由于不能从原籍国家解除公民身份——包括很多难民,许多归化的德国人可以保留他们原来的护照。
根据德国内政部的信息,内政部长费泽尔(Nancy Faeser)领导起草的国籍法改革草案还在内部审查阶段,目前尚不知道最终草案何时提交给联邦议院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