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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妻少夫不一定是“假夫妻” 华妇申夫来加被拒上诉成功

2022-06-20 |作者:明报加拿大 | 来源:明报

一位年近60的华人女士在为小了15岁的丈夫申请夫妻团聚移民时,被加拿大移民部认为是“假夫妻”而予以拒绝。而在接到华人女士的申诉后,仲裁官认为这对男女是一对真情实意的“真夫妻”。

现年57岁的钟(ZHONG,音译)女士,与42岁的梁(LIANG,音译)先生于2015年在中国相识,两人很快产生了感情,并在2018年3月结婚,婚后钟女士曾多次前往中国探望丈夫。

而当钟女士作为担保人,要帮助丈夫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时,却被加拿大移民部拒绝,因为签证官认为,钟女士和梁先生的结合并非真正的婚姻,而是为了骗取移民身分而安排的“假结婚”。

钟女士只好向移民上诉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申诉,仲裁官费拉里(Mark Ferrari)认为,“在确定婚姻的主要目的时,要考虑的相关时间跨度,是从缔结婚姻的时间开始计算。在确定婚姻的真实性时,可以考虑婚前和婚后的证据。”同时,钟女士作为担保人,已经满足了身分(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年龄(年满18岁)、住所(居住在加拿大)以及行动(为家庭成员或配偶提交担保申请)的要求。

费拉里仲裁官认为,两人提供了详细的、基本一致的且可信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真正的配偶关系的发展过程。

两人从婚前到婚后一直保持着定期的联系,其中妻子多次去探访丈夫,两人在婚前和婚后共同度过不少的时间,并且提供了大体一致的证据。有足够可信的书面证据来支持和证实这些证词。

两人之间对彼此都很了解,对共同的未来生活有著相似的愿景和目标。他们还有可信的证据来解释他们的年龄差异,以及如何跨越这个差异来进行沟通和考虑。

虽然上述证据中也有一些令人关注的地方,但也都只是白璧微瑕,不会令所有的证据失去可信度。

例如,梁先生当初在婚前,曾对钟女士隐瞒他与前妻所生的第3个孩子出生信息,为此梁先生也深感后悔,并就他当时做出这样决定的动机提供了充分的解释。

费拉里仲裁官相信,如果梁先生与钟女士纯粹是为了移民而结婚,那他最好的做法就是继续隐瞒,直到两人结婚后才承认,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婚前就彻底坦白。此外,尽管钟女士有近五分之二的时间待在中国,但她主要的时间还是在加拿大,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钟女士的两个成年女儿都居住在加拿大,也证明钟女士和加拿大有更强的联系。

最后费拉里裁定,移民部签证官拒绝梁先生永久居民签证的决定被搁置,该签证官必须继续按照移民上诉部的理由处理申请。

fu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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