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太阳报6月6日刊登一篇观点评论文章,指特鲁多正在立法降低对严重枪支犯罪的量刑要求,例如枪支走私和销售黑枪目前的强制性最低刑期是三年,而特鲁多提出的新法将降到零,换言之走私黑枪可能不用坐牢。
上周,特鲁多提出C-21 法案,全国冻结手枪销售,誓言要减少加拿大国内的手枪数量。
但是,与此同时,特鲁多政府还正在推动通过 C-5 法案,该法案取消了对几起严重枪支犯罪的强制性最低刑期。
C-5法案是修订《刑法》和《受管制药物和物质法》的法案,2022年5月30日已经通过2读。
特鲁多说:“C-5 法案不会阻止警方指控枪支犯罪或检察官定罪。”
总理接着说:“它将确保犯罪分子面临严厉的处罚,同时解决刑事司法系统中加拿大黑人和原住民人数过多的问题。”
听起来,该法案在处理改变毒品犯罪判决中的人数公平问题。
但是,据多伦多太阳报评论员Brian Lilley说,当涉及枪支犯罪时,例如持枪抢劫或用枪支敲诈勒索时,特鲁多总理的这个论点就站不住脚了。
如果大多数被指控犯有这些罪行的人是黑人或原住民,那么他们的受害者也是如此。
那些黑人或原住民受害者就不应该得到相同的公平和正义吗?
法案 C-5 中取消了原来《刑法》里面规定的强制性最低刑期。
一、枪支犯罪:最低不用坐牢
目前《刑法》的85条是关于枪支犯罪的刑法。
85(3)详细说明枪支犯罪的惩罚,初犯最低判一年,最高14年,再犯判坐牢3年-14年。
下面看看C-5法案的内容:
C-5修改了85(3)的惩罚,取消了最低刑期,只有最高14年。
换言之,枪支犯罪,无论第1次还是第100次,最低刑罚是不用坐牢,最高14年。
二、故意拥有非法黑枪:最低不用坐牢
第92条是关于拥有非法黑枪的刑法,看看现在的表述。
对于持有非法黑枪,目前对于初犯是最高10年监禁,没有最低刑期。
对于第二次持有非法黑枪,最低刑期为1年,最高10年。
对于第三次持有非法黑枪,最低刑期为2年,最高10年。
而C-5法案提出做如下修改:
取消所有的最低刑罚,持有黑枪最高判10年。
换言之,故意拥有非法黑枪:不用坐牢
三、非法携带枪械:最低不用坐牢
第95条是关于拥有非法拥有带弹药的限制类或禁制类枪支的刑法,目前,手枪是属于限制类,AR-15的攻击步枪属于禁制类。
目前的刑罚是第一次最低3年,第二次以上最低5年。
而C-5法例同样取消最低刑罚,只剩最高10年的刑期。
四、藏有因犯罪所得枪支
第96条是关于拥有因犯罪而获得的武器。
目前的刑法是,犯有可公诉罪行,最低刑罚为一年,最高10年的监禁。
而C-5法例同样取消最低刑罚,只剩最高10年的刑期。
五、走私枪支
第99条是关于枪支走私的刑法。
根据现在刑法,如果从美国等地方走私枪支入境,第一次判至少3年,最高10年,第二次重犯则至少5年。
而C-5法例同样取消最低刑罚,只剩最高10年的刑期。
换言之,走私枪械入境,最低可以不用坐牢。
六、故意开枪:最低不用坐牢
加拿大刑法第244条是关于故意开枪的刑罚。
(a)如果在犯罪过程中使用了限制类枪支或禁制类枪支,或者如果犯罪是为了犯罪组织的利益、受其指示或与犯罪组织有关联,则处以不超过14 年,最低刑罚为:
1、初犯,最少5年
2、第二次重犯,最少7年
(b)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处以最少4年,最高 14 年的有期徒刑。
而C-5法例取消244(2)(b)最低刑罚,只剩最高14年的刑期。
六、持枪打劫:最低不用坐牢
加拿大刑法第344条是关于打劫的刑罚。
(a) 如果在实施犯罪时使用了限制类枪支或禁制类枪支,或者如果在实施犯罪时使用了任何火器,并且该犯罪是 犯罪组织等利益,最低处以有期徒刑:
(i) 在初犯的情况下,最少5年,和
(ii) 在第二次或以后的重犯情况下,最少七年;
(a.1) 在使用枪支实施犯罪的任何其他情况下,最低处以四年有期徒刑
而C-5法例则废除344(1)(a.1)整条刑罚。
八、持枪敲诈勒索:最低不用坐牢
而C-5法例还废除346(1)(a.1)整条刑罚。
(a.1) 在使用枪支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任何其他情况下,最低处以四年有期徒刑。
禁枪的目的应该是打击枪支暴力犯罪,但特鲁多政府却大幅减轻枪支犯罪的成本。
如果要打击枪支犯罪和保护社区,那么应该对走私黑枪和使用枪支打劫的人施加更严厉的刑罚,但特鲁多政府提出C-5法案却在做相反的事情。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