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包租姐撰写】加拿大智能租房平台www.liv.rent客服收到一位租客妈妈的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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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共用的任何公共区域,如走廊、庭院和洗衣间 – 无需通知租客 -
租赁单位每月一次检查 – 需要通知租客 -
租赁维修或维护 – 需要通知租客 -
向潜在买家或租户展示房产 – 需要通知租客
而适当的通知包括:
是指房东向租客以书面的形式发出包括有关进入物业的日期、时间和目的进入房间的通知。根据加拿大租房法规,通知必须在房东进入物业前至少24小时亲自送达或以法律认可(书面、挂号信等)的方式发送给租户。
租客在家,同意让房东进入;
租客同意的时间不超过30天;
租户收到了房东发送的书面通知,通知中标明了房东需要进入房间的日期、时间(早上8.点到晚上9点之间)和目的。房东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租客,最早不得超过30天;
租客已放弃租赁单位;
房东有仲裁的命令或法院命令进入租赁单元。
综上所述,如开头租客描述的情况,房东的确是按照书面的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了租客,而房东进入租客房间的理由是配合市政府检查的话,租客就必须配合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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