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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僵尸企业”除名、注销制度

2021-12-16 |作者: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任明超 |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任明超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海口12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任明超)12月16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显示该省将从制度上主动作为,除名、注销“僵尸企业”“失联企业”。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12月1日由海南省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针对有的企业注册后长期没有开展经营活动,而又没有主动申请注销,占用了有限的字号、商号、住所等资源这一现象,《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从制度上进行了设计。

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王帅在发布会上指出,“僵尸企业”“失联企业”的存在威胁了市场交易安全,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影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此,《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设定了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

王帅介绍,除名制度系对因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可对其作出除名决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依职权注销制度是指对市场主体存在指定情形的,登记机关可依职权注销,体现出一定的行政监督色彩。

责任编辑:王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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