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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胜·弘人律师行合并,华人法律服务整体上台阶

原创2021-09-24 |作者:Jennifer Zhu | 来源:她乡WEEKLY

近日,两家资深的华人律师事务所合并震动了业界。在卑诗省覆盖最广的以臣弘人律师行正式并入了安胜律师行,安胜 · 弘人(Avid Law Corporation)律师行诞生。这将对BC省华人法律服务业界带来怎样的影响?

乐活独家采访律师行合伙人孙紫涵大律师与陈以翔大律师,为乐活读者解读华人法律的心得、现状,以及对未来的期计。

取长补短

作为BC省知名的华人律师,孙紫涵和陈以翔此前虽然不在同一个事务所,双方各自领导着一个律师事务所,在相关的领域内开据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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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时,孙紫涵曾任大学教师,后从事企业管理。到加拿大后,取得加拿大顶级商学院Richard Ivey Business School of UWO 的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曾任加拿大道明银行 (TD Bank) 总部高级财经分析师,在银行战略策划及内部管理经营有成,在取得UBC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和出庭大律师及律师独立执业资格后,专门从事法律工作。

由于孙紫涵是商业管理出身,后又精研法律,所以安胜律师所以处于法律文件见长,举凡商业投资、股权设计及重组、家庭婚姻、财产保全等等,皆能根据当事人情况,处理得妥贴恰当,而深得客户信任。这让也事务所的非诉讼业务约占七成左右。诉讼方面虽只占三成比例,但由于处事周密,每每出庭,都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客户的权益。2017年的她主理赢得的“百万豪宅争夺案”,更是在华人社群中引发了一场亲情与法律之间的持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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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幼由台北移民来加的陈以翔律师, 学生时期则是典型的学霸,以优异成绩毕业于UBC高精学科生物细胞及基因学的同时顺带摘取商务副修学位,随即远赴首府渥太华为加拿大联邦健康局工作。因其工作出色迅速获得擢升至管理层,并参与加拿大食品及药品立法修改工作。他由此对法律产生浓厚兴趣,随后考入著名的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又转入英法双语制的渥太华大学,顺利获取法律博士学位,而后更取得在安大略省执业的资格。

其后,他曾在韩国一家知名律所实习,也曾赴中国西南政法大学交流学习。这些经历养成了他以全球视野摄取不同法系经验的习惯。陈律师不仅多次在省法院, 高等法院, 上诉院, 及联邦法院出庭,也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

其执业涵盖商业、地产, 家庭等各类诉讼及公司法, 合同法, 商业买卖,及遗产处理等。其办案风格是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法律研究及事实分析严谨深入。

在他的领导下,以臣弘人律师行以诉讼业务为主,诉讼占到了全所业务的七成左右。

由于处理法律事务的关系,两个多年来颇多交集,对彼此的人品、能力都非常了解。

在孙紫涵眼中,陈以翔是一个业务纯熟,能力强,执行力更强的伙伴;在陈以翔眼中,孙紫涵则是一位知性十足,业务精通,不让须眉的干练女性。

随着双方业务的增加,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提高,原有的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于是,相互敬重的两个人,业务上相互补充的两个所,就这么自然地合并了。

服务更广泛

卑诗省华人一旦遇到法律事务,第一反应就是“去列治文找讲中文的律师去”。但,法律事务并不是只发生在大温,遇到内陆城市的事务时,顾客就不得不来回奔波。

更何况,随着加拿大这些年移民政策的变化,服务业也因移民形态的变化而改变,由新移民登陆嵌入服务变为老移民深度融入服务为主。所涉法律业务,也由家庭婚姻,住宅交易,逐步变为多样化的商业贸易、商业地产投资,以及更为复杂的金融投资等。

安胜·弘人的合并,让华人在卑诗省多个城市都能找到华人律师。陈以翔律师在列治文、新西敏、基诺纳等卑诗内陆城市均设办公点提供中、韩、英三语服务。陈律师手持安省、卑诗省两省的律师执照,专精诉讼,经验涵盖知识产权纠纷、商业、民事、人身伤害、家庭等各级诉讼。孙紫涵大律师则在商业交易、公司法与民法、家庭财产法方面经验丰富。

在他们两个的带领下,事务所的律师为BC省各地的华人提供了最广泛的地域和法律业务支持。

诉讼更精深

老华人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偏见:华人律师中,侧重于事务的律师多,有出庭经验的大律师少。于是,在买卖房屋,订立遗嘱等事务时找华人律师,以母语处理事务。而打官司时,往往选择西人出庭律师,华人律师似乎是西人出庭大律师的二传手。但事实证明,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交流的质量和深度,直接影响到案件的策略与胜算。在满纸英文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就算当事人英语再好,也无法达到与非母语律师的深度和全面交流。选择西人律师的结果,往往会在很多细节上造成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另一方面,实际上,随着中国移民的大量涌入,更随着移民落地加拿大时间的加长,华人律师也已越来越多地涉身到诉讼领域,而且战绩颇佳。其根由,除了业务能力和勤奋认真外,了解华人文化生活习性,熟悉加拿大法律体系,是他们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原因。

目前,安胜 · 弘人律师行的合伙人均为出庭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孙紫涵大律师自从2010年取得执业资格以来在小额法庭、卑诗省高级法院,诉法院出庭,诉讼经验丰富。而陈以翔大律师则是手持安省、卑诗省两省的律师牌,也是各级法庭的常客。陈以翔大律师专精出庭,他对诉讼娴熟驾驭,能用经验为当事人选择了法律库里最实用也最价廉的武器。

一名华人顾客,A先生,投资二十万与合作伙伴合作买下一块地,放在那儿若干年无暇过问。有一天A先生路过这块地,看到它已经rezone,正在修建,而商业伙伴对此提都没提一句,大有可能是想要独吞收入。于是他立刻来找陈以翔大律师。陈以翔律师花了2天时间进行案头工作。马上向法院申请了一个CPL(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诉讼财产保全)把这个地块以及所有权利一起保全了。合作伙伴要是愿意的话可以继续修建房子,但是他不能再从交易中收到一分钱。合作伙伴一收到法庭文件,赶紧来到律师行,抱着钱要求和解。A先生不但如愿收回了钱,还收回了部分法律开销。用3000元的律师费解决了二十万的纠纷。

在具体法律运用中,理论上可行的策略和实际结果往往有很大的不同,陈律师认为,好的律师会从实际的角度出发,帮助客户设计安排追求一个最好的整体效果,而不是把客户的资金和精力浪费在一些不必要的程序上。比如他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顾客及其配偶刚刚卖了房产,对方律师得到风声,立即就申请了扣押令,把卖房款在处理房产过户的公证人那里扣住。因为扣押令属于紧急命令,只要有借条,是比较容易就拿到的。可是陈律师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对方不仅程序上有瑕疵,而且根本没考虑到房产是顾客及其配偶联名,所以对方其实是没有合法理据把属于被告和别人共有的资金扣押的。于是通过法庭申请,很快就成功取消了扣押令。顾客也顺利拿到了全部卖房款。而对于对方来说,这个扣押令的取得完完全全就只是浪费钱财而已。负责任的律师会事先替顾客考虑周全,而不是令顾客花钱做无用功。

孙紫涵大律师说,好的律师不但能够选择最有效的法条,还要为当事人选择最有力的时机去把运用它。例如,根据卑诗省的民事诉讼规则,如果诉讼一方一年时间都没有推动诉讼,那么另一方有权申请搁置诉讼——这说明原告实现自己的权利并不积极,就不必再浪费诉讼资源。善于运用这一点,不仅可以帮助当事人保护既有权益,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费用。

她谈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个海外跨国公司状告家住卑诗省的顾客侵权,跨国公司有钱有人,资源简直无穷无尽,顾客心理压力极大。孙紫涵大律师代表顾客应诉。案件于2016初就开打。跨国公司来势汹汹,一上来就提出铺天盖地的文件披露要求。熟读老祖宗孙子兵法的孙紫涵大律师自然懂得“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于是采取避重就轻,柔中带刚的手段不断与之周旋,还时不时也给对方抛出些耗时巨费的文件披露要求。跨国公司折腾了两年都没有占到实质性的便宜,进程推动就缓了下来。甚至到了2018年后期,根本就没有任何推动。按照 “一年不推动诉讼就能搁置”的诉讼规则,本来顾客可以在2019年就去递交申请去搁置诉讼,但孙紫涵大律师却并不递交,一直等到2020年四月,疫情肆虐下加拿大宣布封国,而跨国公司的大本营也一片混乱之际,这才把申请交了上去。

在海外的跨国公司收到申请一看,来加拿大打官司代价太大了,不要说禁航了,光是一来一回2次14天的隔离就使得具体处理案件的员工连连摇头。再说公司营收下滑,财务前景模糊,领导层也产生动荡。在此情形下跨国公司权衡利弊之后建议和解。两方各退一步,迅速了结了案件。

如果孙紫涵大律师早递交申请,在程序上完全正确,但跨国公司就会被这张申请提醒:“这里还有个诉讼需要推动!”之后只要派员飞到加拿大或继续给其加拿大律师打款推动,官司就会继续,而顾客就会又被绑上了战车,耗费时间精力来苦苦支撑这场实力悬殊的诉讼,那就不知扯到何年何月了。

服务更走心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移民转向深耕加拿大这个新家园。这也带来法律需求的深刻变化,无论是法律需求种类的广度,还是专项法律的深度,都在增加。这就对华人律所的传统业务——非诉讼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准备相关法律文件之初,就要尽可能预设到各种可能。为此,孙紫涵大律师提出“走心服务,未雨绸缪”的思路,在对律师团队培训上一直以“走心”为最高标准。大到拟定各类审阅合同,包括股权设计及重组,小到各类日常文件,比如租约、平安书等,都本着为客户多想一下,多看一步的原则,时刻警醒,反得推敲,尽星为顾客考虑到未来的各种可能性,避免相关的法律漏洞。

孙紫涵律师刚刚执业时,曾有老人找她立遗嘱。老人给出指示:“我死后,把房子中我的份额都留给我的大儿子。”如果按照流程办事,直接拟定遗嘱就行。孙紫涵大律师在刨根究底后发现——老人的配偶并不是大儿子的母亲,而遗嘱中所说的房子,是与配偶以joint tenancy 的方式共有的。按照卑诗省的法律,这房子在老人去世后,会自动由配偶拥有,大儿子根本不能继承任何份额。遗嘱如果按照老人口述拟定,不但无法执行,说不定还要在老人身后引发诉讼。孙紫涵大律师立刻告知老人这其中的法律关键,老人仔细考虑后,改变了财务安排。老人找律师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与妻子的产权共有形式会让遗嘱根本无法执行。这时候,律师能够多想一下,多走一步,就避免了身后若干年的混乱甚至是诉讼。

非诉讼业务的核心是“多看一步,未雨绸缪”。比如,在拟定同居协议时,要注意彼此相互信任、抛开顾虑的原则;拟定分居协议时,则要注意促成让双方好合好散;拟定平安书则要预防身后纠纷为首义;商业合同与租约的拟定和审阅,则要以防范商业风险为核心。安胜·弘人律师行强强联合后,有了更多的资深大律师为年轻律师把关,提供更走心的法律服就变得更加容易。

华人律所整体提升

孙紫涵大律师回忆道:“我刚开始执业的时候,华人社区和现在是不一样的。老一代华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大多集中在难民申请、公证、婚姻合同和遗嘱拟定等方面。老一代华人较少涉及商业法律,即使有,也多为比较简单的小生意转让等。那时整个列治文也没有几栋高楼。而现在大温地区处处都是华人开发修建的高楼,华人的生意遍布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华人公司涉及房产开发、投资合作、土地兼并、矿产收购,金融投资、国际贸易、国际教育、移民留学、交通运输等诸多领域,风险控制成为日常工作。随着更多华人包括留学生的加入,新一代华人对商业法律的需求量达到新高度,所以华人律师行需要壮大,需要强强联合,不仅在传统业务上做细做强,更要覆盖老一代律所没有涉及的纵深领域。这就是我们合并的动机:为华人社区提供更广、更深、更专业、更走心的法律支持。”

作为年轻一代华人律师的翘楚,安胜·弘人律师行无疑深刻地理解华人社区的变化,这也是他们不自满于现状寻找做强的根由——需求造就供给,强大的需求造就强大的专业支持。

安胜.弘人律师行的出现,也是华人正以加拿大社会生活主人翁姿态缔造这个新家园的具体体现。

Avid Law Corporation

安胜·弘人律师行

  • N602-5811 Cooney Road Richmond, BC,V6X 3M1
  • 电话:(604) 273-7565;(604) 273-3380
  • 传真:(604)273-7568;(604) 608-3994
  • 电邮:info@avid-law.com,info@cnslawcorp.com
  • 微信:avidlaw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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