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负责疫苗采购的联邦采购部长阿妮塔·阿南德(Anita Anand)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联邦政府不排除任何可能有助于加拿大遏制第三波COVID-19的方案,包括援引《加拿大紧急法》(Canada Emergencies Act)。阿南德透露,联邦内阁将在周末和下周开会,考虑一切方案抗疫,包括加拿大历史上从没实施过的《加拿大紧急法》。《加拿大紧急法》将赋予联邦政府权力,可在国会审查后迅速发布行政命令并重新分配公共资金。大流行发展至今,虽然各个省份已经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但联邦政府目前一直还没有宣布过进入紧急状态。《加拿大紧急法》本身从未在加拿大使用过。因为一旦援引,联邦政府的权力将会大大增加,削弱各省的权力。《加拿大紧急法》的前身是《战争状态法》(War Measures Act),加拿大历史上援引过三次《战争状态法》: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1970年10月危机。该法允许联邦政府在国家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确保安全与保障,《战争状态法》1988年7月21日废除,由《加拿大紧急法》所取代。《加拿大紧急法》是加拿大议会的一项法案,授权采取特别的临时措施以确保国家紧急情况下的安全与保障,它被认为可以提供“加拿大所有紧急法律中最严格的政府紧急权力。”(the stiffest government emergency powers of any emergency law in Canada)《紧急状态法》与《战争措施法》只在两个方面有所不同:1、联邦政府内阁宣布紧急情况必须由国会审查2、根据该法案制定的任何临时法律均受宪法《权利和自由宪章》的约束。不过,一旦特鲁多宣布《加拿大紧急状态法》,联邦政府的权力将会空前强大,则意味着特鲁多联邦政府将会接管加拿大各省,将各省的权力接管。对于这个惊人的提议,立即震动加拿大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