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互惠生拥有特殊技能(如医疗、特殊教育或手语)时,由互惠生提供对未成年美国公民、LPR或合法身份的非移民的照顾;
由互惠生旅行,为儿童提供托儿服务,其父母参与了为感染新冠病毒的个人提供医疗护理或在美国机构进行医学研究,以帮助美国抗击新冠病毒。
根据外国政府与任何联邦、州之间的谅解备忘录、意向声明或其他有效协议或安排进行的交流项目旅行,如果与外国政府的协议或安排在2020年6月24日之前生效,该协议或安排将被视为旨在促进美国国家利益的地方政府实体。
参加美国政府机构资助项目的实习生和学员旅行(DS-2019表格上项目编号以“G-3”开头的项目):参加由美国政府机构主持的旨在支持美国经济立即和持续复苏的交流访问项目的交流访问人员。
在DS-2019表上项目编号以“G-5”开头的认证教育机构中由专业教师进行的旅行:参加交流项目的交流访问者,他或她将在公立或私立认证小学或中学全职授课,包括大部分亲自授课申请人证明有能力对美国学生的教育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育机构。“专业教师”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母语或接近母语的外语水平以及用该语言教授其指定科目的能力。
支持关键外交政策目标的旅行:这只包括参加少数实现关键和时间敏感外交政策目标的交流项目的交流游客。
这些类别的旅客如果希望访问美国并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签证,或者正在申请签证,并且认为他们有资格享受国家利益豁免的例外待遇,应在旅行前联系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美国限制令详解:
绿卡持有人;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未满21岁并且未婚)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未满21岁并且未婚)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也需要未满21岁并且未婚;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的子女,领养子女,或准备被领养的持有IR-4或IH-4签证的人士;
美国政府邀请的与抑制肺炎相关的人士;
任何非移民外国人,并且属于法案 101(a)(15)(C) 或者INA (D) , 8 U.S.C. 1101(a)(15)(C) 或者 (D)的船员及机组人员;
-任何想要进入美国境内或中转,持有A-1, A-2, C-2, C-3 (外国政府官员或其直系亲属),G-1, G-2, G-3, G-4,NATO-1 至 NATO-4, 或 NATO-6 签证人士;
-任何外国人并不具有扩散,携带病毒危险的人士,需要通过CDC理事及其授权人士鉴定;
-任何外国人,对美国重要法案有利人士,需要美国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部长,或他们授权人士,并且被总检察长或其授权人士推荐;
-由国务卿,国土安全部长或其指定人士鉴定的符合国家利益的任何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