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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交官天团”的这个特别表述有深意!

2021-03-29 |作者: | 来源:补壹刀

在对外交往中,一些长期习惯性使用的词语存在问题。
如,美国对中国(官员、企业)进行“制裁”,隐含了美方在上的意味。
可以考虑对有关词语的使用进行调整。
近日,中美在阿拉斯加进行了对话,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国内外许多评论认为,此次我方外交天团的精彩表现将载入史册。
在对话开始之前,美国突然针对我国官员推出一轮所谓“制裁”措施,令人诧异和愤怒。我们以往在报道美国的此类行径时,往往习惯使用(美国)“制裁”某某,“打压”某某等词语,这种用法已经使用了不短的时间,但实际这些词语如果不加引号的话,则并不精准。
因为其包含着美国正义、在上,被“制裁”方非正义、在下的意味。
在这次战略对话之前一日,美国突然宣布对中国官员进行制裁的举动充分体现了美国方面与中国方面完全不同的思维。
按中国传统思维,国无大小,一律平等,在现实中我们也是这样做的。
双方要见面了,总有个礼貌的问题,要有个待客之道,既然大家要见面,总要给见面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最起码不采取任何敌对的行动,保持静默也是好的,而不是在大家要见面的时候,突然采取攻击对方的行动。
美国的行为与中国人的习惯完全相反,在见面前突然制裁中国官员,实质上反映的是西方外交原则和西方传统价值观——恃强凌弱,只讲实力。
在会面前要给对方施加压力,给对方设置议题,抬高价码,所谓“漫天要价,着地还钱”。通过这样的行为想在谈判中给自己取得更为有利的地位。
这种方式在中国人看来是十分不礼貌的,也是缺少诚意的。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翻译成中文的词语不仅要准确对应原文,也要考虑到在中文里的政治意味以及词语本身暗含的意思。
裁或者制裁在中文里是裁定、裁判之意,通常指上级对下级的错误,正义方对非正义方采取惩罚等措施。
在中国历史上裁和制裁通常使用在这样的语境中,如,“大王裁其罪”“以法制裁之”,其(暗含的)主语指上级或正义的一方,被制裁的是下级或非正义一方。对一些犯罪分子或犯了错误的人,有些情况下也会说对其进行制裁。
如果使用美国“制裁”我方的说法,则暗含了美方是正义、有理一方,而我方则成了无理、非正义一方,且暗示美方在上,我方在下。
因此,这种用法从中文来说并不妥当。
近年来媒体习惯性将所谓国际法院对我国南海问题的干涉决定称之“裁定”,这种用法都违反了中文本意,等于将西方、美国、国际法院放在了一个高高在上的、裁决者的位置,最多只能将其翻译为决定或结论。
正如这次对话中,杨洁篪主任所指出的,美国不代表其他人,也不代表国际社会,只能代表美国政府。在这样的情况下,它根本就没有权力去给别人裁定个什么。
因此,制裁一类词语在使用场合与对象上还是要有所注意的。
与此类似的有,革命战争早期,我党我军反国民党“围剿”斗争的情况。我们必须在“围剿”二字加上引号,以示其非正当性和破坏性。
因为“剿”包含的意思是政府或正义一方对叛乱、非正义一方采取的军事行动。
当时的国民党政府称我为“匪”,我亦称其为匪,我方代表正义事业,国民党一方代表反动势力,其对我之“围剿”自然应加上引号。
新中国建立初期,一些地区匪患严重,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造成极大危害,我人民解放军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卫新生人民政权,奉命剿匪,这时的剿字就是正常使用,不加引号。
“打压”一词有同样的情况,站在上位的人、国家、机构等对处在下位的人、国家、机构等施加压力的行为,可称为打压。其他还有一些词语存在类似的情况,在这里不多赘述。
上述词语在我国长期广泛使用,对人们起到无形中的暗示作用。
是否应对上述相关用词进行调整呢?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调整不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至少我们翻译过来的东西得契合中文词语的准确含义吧,要不然就成了词不达义了。
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在书面语中直接给“制裁”“打压”等用词加双引号;口语中可以在“制裁”之前加上所谓二字。
2021年3月19日,在阿拉斯加的中美战略对话中,中国外交官天团就使用了所谓制裁的说法。
通过近几年,美国日本等国家对中国的态度来看,它们很会设置议题,分散我之注意力和精力,它们也许是揣着明白糊涂,也许是不了解中国的传统价值和习惯。
中国人与他们好好说话,他们却以为中国人好说话!中国人不得不抛弃幻想,准备斗争了。

fu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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