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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男子中国境外诋毁戍边英雄,重庆警方:对其上网追逃

原创2021-02-22 |作者:程序 | 来源:温哥华头条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程序综述】据中国新闻网报道,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官方微博当地时间2月2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该单位21日19时接到举报,网民@TSCB8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诋毁未果数遍英雄官兵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经警方核实,该网民系重庆市沙坪坝区王某,男性,现年19岁,2019年7月至今旅居国外。目前,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并对其上网追逃。

通报指出,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图自新浪微博

此前,当地时间2月20日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警方已在多个微信群里诋毁英烈的陈某强抓获。加上2月18日南京警方抓获的微博大V辣笔小球仇子明,目前已有两人因诋毁英烈被刑拘。虽然辣笔小球的微博已经被删除,但《中国日报》称,达到入刑标准对他来说并不难,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图自新浪微博

同时,在辣笔小球事件发酵后,其曾供职过的《经济观察报》当地时间2月19日迅速发布声明,称“人不是我们的”。

其担任股东的令行阁也发布声明,称该单位已“要求其立即退出公司”。

图自:中国日报

诋毁英雄烈士要面临刑事处罚。中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时间3月1日起,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正式生效。修订后的《刑法》将增加新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日报》评论称,如果辣笔小球和陈某强等这些“大混球”犯事再晚上十天,这些人就能记入中国法制史,成为首批被该法律条文惩处的对象。

fu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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