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在公众印象中是个高福利国家。1984年,现任总理小特鲁多的父亲老特鲁多领导的自由党政府颁布了《加拿大健康法案》。法案规定,为收到联邦医疗拨款,各省及原住民领地必须严格执行健康保险计划。由此,加拿大改变了医疗费用主要由省级政府负担的历史。省级政府为界内居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10个省3个原住民领地所有的公民、枫叶卡居民、工签持有者,都能在当地申请医疗卡,享受免费医疗。如果打算搬离原省,有三个月的过渡期。这三个月中可以申请新省的医疗卡,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仍由原在省负担。
2017年,加拿大国民看病支出超过2400亿加币,占GDP的11.5%,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各成员国中名列第11。根据该组织的健康指数标准,在加拿大看病等待就医时间长于平均值,国家整体治疗水平和资源的使用趋于平均值,政府负担的牙医费用名列倒数第二,综合医疗体系排名第九位。报告指出,加拿大现存的医疗体系问题主要是:相对高的婴儿死亡率、慢性病的普遍性、超长的候诊时间、工作时间以外的护理不到位、政府不负担处方药和看牙的费用。
医疗保险普惠贫困病人
加拿大公众医疗系统的建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工业革命、城市化和科学理论的普及,加速了社会的发展。人们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便利时,也深感随之而来的衍生物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当时,大部分家庭无力支付看病的开销,医院通过设立私人病房吸引中产阶级,以期获得收入和赢得更广泛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