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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认罪?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2020-11-23 |作者: | 来源:补壹刀

黄之锋认罪了?!

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成员周庭及主席林朗彦,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而被控。三人今天到西九龙法院应讯,承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控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人全部还押,等待12月2日判刑。

法庭宣布后,黄之锋丑戏做足,他走到犯人栏前,向旁听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顶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继续努力!”黄、周与林三人由囚车押走。黄、林两人戴着手铐到达收押所的画面也被港媒曝光。

今年8月聆讯时,黄之锋及林朗彦否认控罪,案件被押后至今日受审。而就在昨天,两人突然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自己改变意向,会在庭上认罪,更预测自己有可能实时被监禁。

从拒不认罪到突然改变,黄之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1

 

首先看黄之锋及其他两人的违反事实。

2019年6月21日早上11点,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与逾400名示威者在夏悫道聚集,其中黄、林在天桥下,用扩音器呼吁示威者包围警总,其后大批示威者前往军器厂街。不久,示威者拦阻一辆驶进警总的警车,黄再于该警车出入口以扩音器指警总有两个出入口。而林朗彦也呼叫口号及拍手和应。之后众人走至警总外,有示威者用水马、雪糕筒等推向警察防线。

中午11点半至1点左右,黄在警总外扮演一个领导者、组织者的角色,高叫包围口号,示威者也跟随叫喊。他站在较高的位置发出讯息,包括呼吁示威者召更多人到场包围、感谢示威者包围及堵路、要求卢伟聪出来谈判、否定警方专家诚意、提醒示威者要带水及雨伞。

晚上10点,约9000名示威者占据警总外多条马路。黄叮嘱示威者保存体力、互传消息,并于11点以扩音器叫示威者半小时后举手投票,表示去留意向。期间有示威者向警总外墙及电梯投掷鸡蛋等,并且涂鸦及毁坏闭路电视。事件中交通严重受阻,多个警察部门也暂停服务,最后一批示威者直到凌晨近4点才离去。

事实证明,黄之锋就是策动黑暴的大头目。

 

2

 

昨日,黄之锋在其社交媒体上上传了一份文件,是关于被控罪名的,按照罪名我们找到相对应的香港法例。根据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A(3)条订明:

黄之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

(i)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及

(ii)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3年。

也就是黄之锋现在认罪,根据《公安条例》规定,按照现在的控罪,法官判处的量刑有可能是罚款及监禁3年。

 

三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了?

然而,判决一日未定,就仍是未知数。如果是三罪俱中,分开执行和同时执行也是不一样的。

黄之锋他们选择在庭上认罪,无疑是证据确凿,连资深大律师都无把握可以脱罪,认罪或许可以较轻的量刑起判。一般而言,在开审前改为认罪可获20%至25%的刑期扣减。

3

 

上月29日,涉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壹传媒黎智英在社交平台直播时称,“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香港大规模示威不复存在,失去新闻,担心国际社会忘记香港的社会运动,认为需要做些事来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本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制订涉及取消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框架安排,特区政府随即DQ了四名反对派议员。与此同时,其余15名反对派议员联合递信集体辞职,企图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他们妄图制造特区立法会“一言堂”的假象,想借此逼使立法会停摆,造谣所谓北京加强管制香港、中央打压香港自由。

 

 

10日之后,上庭前一天,黄之锋在社交媒体上连续发文,包括其“判刑前工作报告”,细数他在过去一年的“战绩”:

包括在海外报章、媒体、高校、书展等唱衰香港,污蔑特区政府;与泰国反政府组织、“台独”组织成立“奶茶联盟”,“指点”他国的反政府示威;又自夸与以色列黑客公司合作使之不再为香港警方破解犯人手机;在其所谓的“抗争功绩”中,不仅制作横额,单张等文宣歪曲事实,印刷10万透明卡声援12名偷渡客逃犯,还发起多国语言全球联署为偷渡客逃犯“申冤”等,可谓时时刻刻心系他的“手足”,为“手足”而投入政治工作,因此背负繁重官司,而面临判监服刑的悲惨命运。

另一篇文章“上庭前想跟香港人说的话”,更是俨然装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讲什么“能够分担香港人这‘族群’要承担的苦难,自觉与有荣焉”,“无论来年我身处何方,我仍希望鞠躬尽瘁,为我们所相信的价值而奔走”。

刀姐忍住呕吐的冲动想问,搅乱香港、破坏法治,全港揽炒才是你所相信的价值吧?你是为美金鞠躬尽瘁吧?!

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在求情时说,黄“积极热心参与社会政治”,更于2014年被《时代杂志》选为全球25位最具影响力少年。而黄在其脸书也不止一次强调自己是“最受国际关注的政治人物”,且自称是“民意代表”,代表着全香港人,他被判刑必然能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再次把视线拉回到香港这片土地上,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可见,这些人企图将黄等人违法犯罪的事实歪曲成“政治迫害”。

有个香港反对派名人讲过一句“名言”:坐牢,令人生更精彩!

对那些被他们煽动起来的“无后台”年轻人来讲,坐牢只能是断送自己人生的死路,哪有什么精彩。

但是在请得起资深大律师的黄之锋等人眼里,坐牢不仅能增加将来到外国势力那里领赏要价的资本,还能在坐牢期间静心思考如何“掠金”,黄之锋在社交媒体写道“即使没有选举、没有议席、没有议会,我们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而最重要的当然是捐钱了。“即使身处牢房,我仍会在Patreon发表我的狱中书简”,呼吁支持者订阅他的Patreon,付费阅读,起步价10美金。

而周庭,昨天也在其脸书上发帖“生日开箱最后召集”,以支持所谓“黄色速递圈”的名义,号召“粉丝”在11月25日前送礼物给自己。

4

 

还有一位香港“电影”角色说过:坐牢,是香港年轻人唯一的出路!

电影里的话,只是为了戏剧冲突的台词。不过,坐牢对于有些人而言,确实是逃不掉的。不管打的什么算盘,最终都要付出代价。

研究香港问题的社科院研究员支振锋告诉刀哥,黄之锋要成为所谓的“香港民主的卫道士”,这只是他个人的臆想的策略。

但是,法律是你有罪就是有罪,跟这些政治算计是无关的。你只要触犯了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那就要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该不该进监狱,被判处多少年监禁,那是法官根据法律条文来判定的,不是黄之锋自己想象的。

 

至于说黄之锋如果被判处监禁,能不能成为成为什么“香港民主人物”也未必,香港极端民主派之前就有人被判处监禁,现在也没有掀起什么风浪。所以,黄之锋即便这次承认有罪,进了监狱,那也就是一起得到应有审判的案件。没有什么更高或者更深的意义。

而社科院研究员樊鹏则告诉刀哥,黄之锋等人这次对媒体的表态,似乎是想展示一种“新的形象”,就是要为香港的民主“誓死不渝”。一方面,可能黄之锋之前在香港的形象,包括连在反对派中的形象都不太好,偏于政治算计比较多。他也想扭转一下自己的形象,他也承认“有其他人牺牲的更多”。

另一方面,认不认罪,不以黄之锋的意志为转移。香港是法治社会,黄之锋也有辩护的机会。但是有些事实是辩护也掩盖不了的。如果他承认自己触犯了香港法律和香港国安法,那么他应该明白从事任何事情,采取任何的行为,以及发表任何的言论,都是有边界。而且,黄之锋们应该明白一点,承认犯罪伏法,不会给你涂抹什么光环。

想把自己塑造成对抗政府的所谓“民主英雄”,过去就有过这样的人,在别的地方也有过,但不见得都能获得成功。他们试图以此博取名誉,然后振臂一呼,好像有不少人应和。但是,历史的大势在那里,他们无法阻挡这个大势。如果他们逆着潮流,只会被大浪吞噬。

任何一部法律都有自己的基准,它考虑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安全,不会在乎少数人的道德考虑。可能在香港,有极少数的人会在黄之锋们被判监禁后炒作他,但这种声音不会起到任何主导性的影响。国家安全稳定,香港行稳致远这是第一位的。黄之锋们太高看自己了。

当然,如果黄之锋们被判监禁后,国际上也会有一些支持他的舆论,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政客可能又会借机对我们说三道四,但是这种西方舆论给我们的压力也是常见的。之前在香港警方出手严厉打击黑暴分子和出台“香港国安法”时,就有过这样的声音,但是我们不会因为西方这种偏颇和故意搬弄是非的声音,改变我们的法治决定。我们应该坚守法律。

另外,在美国的反华人士已经不少,也不缺黄之锋他们。这些反华人士如今能发挥什么“作用”,可能黄之锋们心里也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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