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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的“赢家通吃”制度

2020-11-04 |作者: | 来源:前卫深度

美国总统选举的“赢家通吃”制度

2020年美国总统候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左)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

按照美国宪法,普通民众虽然可以在选票上勾选自己心目中的总统人选,但最终决定由谁入主白宫的,其实是代表美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Electors),是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制度。所以事实上,从法律层面讲群众并没有权力直接选举总统。

作为一种“间接选举”的民主代议制度,“选举人团”在美国的确立和延续有着非常复杂的历史背景。简单来说,美国虽然长期将1776年7月4日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发表《独立宣言》视为其建国之始。但当时美利坚的领土仍处于前宗主国——英格兰的武力威胁之下,好不容易经过长达8年的浴血鏖战,美国获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但这个年轻的共和国却不得不面临着三条路线的选择:

以弗吉尼亚州为中心的北方各州,希望建立一个强大、统一的联邦制国家;而以新泽西州外代表的南方各州则倾向于建立相对松散的邦联模式;除此之外,在“独立战争”中已经自成体系的美国“大陆军”退伍军官,也在暗中活动试图在美国建立起以前“大陆军”司令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为元首的“威权政府”。

在三方势力相持不下之际,1786年秋,马萨诸塞州爆发了由退伍军官丹尼尔·谢司(Daniel Shays)领导的农民起义。尽管这场被史学家称之为“谢司起义”的风暴,很快便在乔治·华盛顿亲自领军镇压之下于1787年1月25日平息,但其中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还是促使当时以“邦联国会”名义主持局面的美国中央政府,邀请美国各州代表齐聚于宾夕法尼亚州首府费城,以改变“独自战争”后国内一盘散沙的局面。

在一番折冲樽俎的拉锯和政治妥协之后,1787年9月17日各方代表终于在经过反复修改的《美国宪法》之上签了字。而也就是在这部被称之为“1787年宪法”之中,首次规定了美国总统由各州选派的“选举人”投票决定。尽管美国的精英阶层对这一制度设计给出了诸如民智未开、交通不便、保护居民人数较少的所谓“小州”的政治权力等等合理性解释。但实则不过是为将权力集中在少数精英阶层手中涂抹上一层所谓“民主”的保护色而已。但也正因为这样的做法可以普遍得到与会的各州政治新贵的认同。“1787年宪法”由此大行其道,至今其主体部分仍为美国各州所遵从。

美国总统选举的“赢家通吃”制度

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现场油画

在最初两届美国总统选举之中,凭借着昔日“独立战争”中的赫赫军功和军队的支持,乔治·华盛顿轻松的以几乎全票当选的模式就任了美国总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位年事已高的“美国国父”日渐表现出老迈昏庸,最终只能退位让贤。但就在第三届美国总统的选举之中,自以为胜券在握的托马斯·杰斐逊却因自己视为票仓的弗吉尼亚州有选举人将票投给了竞争对手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而意外翻车。恼羞成怒之下,托马斯·杰斐逊授意自己的亲信—时任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James Monroe)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弗吉尼亚州推行所谓“整体票”改革。

所谓“整体票”,简单来说就是一州的“选举人票”将被统一该州所支持的一位总统候选人的名下。因此也被称之为“赢家通吃”制度。“赢家通吃”制度的推出,对普通选民及其代表他们政治诉求的“选举人”显然是非常不利的,因为只要某一政党在该州实现了简单多数,他们的意愿便将“被代表”。但是这一制度显然对当时已经日渐成熟的美国政党团体有利,因此“赢家通吃”制度的诞生和发展一定程度也是美国“两党制”日益成熟的标志,正是它的出现实现了将某个政党在一个州权力固化的目的。

因为“嬴者通吃”制度的出现,“选举人团”的投票逐渐变得形同虚设,尽管这一制度此后不断遭遇美国国内有识之士的抨击,但在日益强大的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的权势面前,这些异议最终不过是徒负呼呼。美国的政治版图迅速被代表民主党的蓝色和代表共和党的红色所瓜分。

美国总统选举的“赢家通吃”制度

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河构成了美国南北分界线

由于1792年建立的民主党(最早被称为“民主共和党”)曾主要代表南方的种植园主的利益,而1825年由从“民主共和党”中分裂而出的“共和党”则是北方的工业资本的“代言人”,因此在20世纪之前,民主、共和两党所获得支持的各州基本以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河为界,呈现“南蓝北红”的局面。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党的执政方针也逐渐出现了调整。1932年入主白宫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Roosevelt)利用美国深陷被称为“大萧条”的经济恐慌之际,迅速扩张民主党在美国的政治版图。最为巅峰的时期,民主党不仅在参、众两院拥有多数席位,同时各州州长也大多数由民主党人出任。也正是缘于这种政治上压倒性的优势,富兰克林·罗斯福历史性地连任了美国四届总统。

直至富兰克林·罗斯福最终病死于任上,共和党的势力才有所抬头,但此时分布于美国东、西海岸主要城市带的工业资本,都因在“罗斯福新政”中获得的好处,而选择了倒向了民主党。共和党只能被迫向在应对“大萧条”中为富兰克林·罗斯福所抛弃的美国农民中寻求支持。美国的政治版图由此转向了“外蓝内红”。

20世纪60年代,为了应对美、苏对峙可能升级为全球核战争的威胁,美国政府推动了所谓的“城市更新运动”,通过加大对公路网络和中、小城市的建设投入,有意识地将人口从东、西海岸主要城市带向内陆及南方迁徙,由于收入结构和年龄等方面的因素,大批支持共和党的中低收入居民成为了这次人口疏散的主力军,因此这一时期美国政治版图的变迁又被称为“共和党南迁”。

经过两次大变迁和不胜枚举的小变动之后,在21世纪初美国已基本形成了东、西海岸城市带、北部五大湖沿线各州支持民主党,而南部沿海和中部内陆地区支持共和党的政治格局。而处于两党核心区域之间的一些所谓“摇摆州”自然也成为了两党争夺的焦点。

美国总统选举的“赢家通吃”制度

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的政治地图

如果仅从被视为“核心票仓”的所谓“深红州”和的数量上来看,共和党似乎略占优势,但由于民主党所控制的“深蓝州”拥有着更多的“选举人”票,因此很多美国传统媒体都更看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但是随着2016年的美国总统选举,在美国全国总计120212312张有效普选票之中,希拉里·克林顿虽然获得60274974张选票,特朗普获得59937338张选票,希拉里以多出特朗普337636张普选票。但希拉里却最终无缘白宫。这就是美国的“赢家通吃”制度。

设计出“赢家通吃”制度的托马斯·杰斐逊曾说:“民主不应该是51%对49%的暴政”。这句话固然不无道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所谓“美式民主”的本质,那就是大多数选民所参与的不过是一场空前规模的“真人秀”表演,他们对站在聚光灯前的总统候选人所表现的喜好或憎恶,其实都无关紧要。因为胜负早在最终投票日之前便已决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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