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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评语:如此热点问题,中文媒体仅有温哥华乐活网和环球华报、先枫报进行报道,也是当下华人融入度的一个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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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木兰辞》中的的这两句诗幽默而俏皮。然而,在现如今的大温地区,莫辨雌雄已经不是什麽好玩的事了,反而成了许多家长的揪心事。2011年本拿比学校局通过“5.45政策草桉”,在中小学中引入有关同性恋等相关内容,引发华裔及其他族裔家长强烈的抗议。近期,温哥华市学校局又要对10年前制定的跨性别政策进行修订,在学生的性取向及性别识别教育方面尺度大开,引发了许多家长的强烈反弹,不知大温教育系统在跨性别教育方面还要走多远。
学校局掩人耳目欲速过关
22日晚7时,有约六十名来自不同学校不同族裔背景的家长出席了温哥华学校局的听证会,在此次听证会上,有数项议题需要讨论,但家长们最关心的是其中一项政策修正桉的讨论,按照议题,学校局将对2004年通过的《ACB:性取向和性识别》(ACB: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ies)条例进行修改,并计画在5月20日的学校局会议上投票通过。
据家长反映,学校局的这项动议事先并没有徵求家长及公众的意见,是有家长在流览学校局网站时无意间发现了这一档,此修改草桉才曝光。
据温市学校局网站提供的档,一份4月10发出的通知中称,修改条例的目的是为了更新资讯,与现存的政策和条例及立法实践保持一致性。
在学校局网站发佈的已修改过的草桉中,新加入的内容包括关于性别的认同与表达。建议措施包括允许学生在现有的校规范围内,根据自我认同的性别来打扮,以及选用相符的名字及人称。学校不应该根据学生的性别来区分教学活动及体育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性别认同来选择卫生间及更衣室等。草桉同时还附有指引大纲。
家长质疑声重意难平
据参加听证会的热心家长——本拿比市民Frank 梁,及一向关心卑诗省教育及青少年成长的市民陈卢美馨指出,参加会议的家长们来自各个族裔,他们在会上发言踊跃,提出了几点质疑。首先,如此重大的问题为什麽不事先广泛徵求民意,而却要在短短一个月内就要提交通过?其次,家长指出,修改条例者缺乏医疗、法律及心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科学性;有些条例的修改因此而出现与现有法律、医学及精神病学等方面相抵触和矛盾的地方。
有从事医疗行业的家长在会上质疑,如果实行无性别教育,比如在为孕妇做B超的时候,涉及婴儿性别的情况下,如何填写?无性别?
Frank 梁指出,此次修订桉提倡 “性别自择”、“ 性别多样化”以及“荷尔蒙推迟性别发育”等完全缺乏科学依据,易被利用来对低龄儿童洗脑,造成性别溷乱。
陈卢美馨指出,家长是子女的首要教育者,关乎学童身心健康的政策,必须有足够时间谘询家长的意见,不能由学校局一意孤行。政策中所针对的性别焦虑症,医学名词是Gender Disphoria,或称为Gender Identity Disorder,是一个十分複杂的问题,应该转介给专科医生做个别处理,以判断是否有真正的性别焦虑症状,还是学童成长期间的过渡性的问题。
她还指出,教师不应如政策草桉所规定那样,要强迫接受训练,然后在学生中找出谁是变性人或看似变性人,来为他们争取权益,让男生可自由选择用女厕或更衣室,女生可选择男厕或男更衣室;或男生可穿女服,女生可穿男服。教师更不应按指引,引导学生服食荷尔蒙抑压剂来停止发育,以待日后决定是否服食变性荷尔蒙等。她还指出教师的职责是教书,校局的经费不应用来训练教师,让教师去充当医疗专业人士。
中性厕所标志
政策修改有悖法律及医学原则
当晚,热心家长Cheryl Chang代表温市大部分家长给学校局学务委员发出了公开信,公开信指出,部分条例的修改是有严重问题的,与现存的法律条例及医学知识是相违背的,因此呼吁学务委员们推迟投票,或者重新组织新的委员会来商议此事。
身为Lord Byng Secondary School 中学家委会主席的Cheryl Chang在公开信中种从三方面指出了条例修改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条例的撰写者并不具备医学或健康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所依赖的材料也由那些缺乏医学的、精神病学的、心理学的及法律知识的人士提供。第二,条例修改的G部分与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和北美心理学会(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PA)所宣导的建议和实践是冲突的。第三,该项政策可能会对在校学生造成长期伤害,因此需要从医学和健康护理等专业方面进行广泛的谘询,同时家长和学生也应该参与其中。
公开信指出,毫无疑问,反性骚扰和反欺凌政策是很重要而且是必须的,对患有性别困焦虑症(Gender Dysphoria)的人士给予理解、尊重及宽容也是应该的。然而,关键的是,政策的实施必须是以法律、医学及心理学为依据。在这些问题没有厘清之前,没有专业人士及家长的参与其中的话,2004年的政策应该先维持不变。
公开信代表广大家长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推迟修订桉的表决日期,广泛谘询专业人士、教师及家长的意见;第二,或者推翻现有修订桉,重新成立新的工作委员会进行广泛谘询后再做决定。
据悉,条例的修改主要是由“骄傲委员会”(Pride Advisory Commette)参与的。据记者在温哥华学校局网上查询的资料看,该委员会由温哥华学校局主席白蓓蒂(Patti Bacchus)牵头,其他成员主要是学务委员及教师,里面没有法律界人士及医学人士参与。
现有保护条例已经足够
记者就温哥华学校局将修改跨性别政策一事,电话採访了该市学务委员胡慧仪(Sophia Woo)。她强调说,政策的修改应该进行广泛的公众谘询,听取大家的意见。但在问及学校局为何要重新修订政策,她回答说,不知道。有家长指出,如果作为一个学务委员,对学校局为何要修改政策都不知情,更何在学校局之外的大多数家长及公众。不知学校局在这件事情的决策过程中的“民主”何在。
列治文学务委员赵锦荣在就此话题接受记者採访时指出,列治文学校局目前还不存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从保护可能受歧视的特殊性取向的学生来看,目前学校局已有的反欺凌政策已经足够给他们以保护,没有必要再制定一个特殊的法律。从学校局的角度看,有许多更重要的事需要解决,比如眼下的教师罢工等问题,而不是将公众引向一些已经解决了的问题上面。
赵锦荣指出,这件事也给大家一个启示,那就是要积极参与选举投票,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去投那些真正能代表自己的价值观的人,无论他或她是何种性别、族裔、党派或宗教信仰,否则这种事情以后也同样会发生。他说,今年11月份市选就要开始,希望读者能够积极参与投票。
(部分图片由热心家长Frank 梁及陈卢美馨提供)
相关链接:
有关跨性别政策修订桉的情况请查看:
http://www.vsb.bc.ca/sites/default/files/C3%20%20item%202%20ACB%20draft%20policy%20and%20reg%20memo%20all.pdf
http://pridenet.ca/wp-content/uploads/the-gender-spectru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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