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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学生如何看:温哥华学生性别自己选

2020-09-26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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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荐读:加拿大同性结婚什么的可以理解,但学生还能选择自己性别,这口味重了点吧
目前,温哥华学校局正在审议一项名为《性倾向及性别身份》(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ies)的政策草案,并将于5月20日投票表决。草案一旦通过,学校将接受男女两性以外的其他性别,学生也可以怀疑或选择自己的性别。而这一影响深远的政策制订被指是暗箱操作,没有家长参与,更没有咨询专业人士意见。关于这个热点话题,温哥华的华裔九零后和家长们又是如何看待的呢?请看本期“代之沟”,听听孩子和家长的心声吧。
【主持人】
@yeahhpanda(24岁,UBC营养学本科生)
【学生参与者】
@ Tina Hu(15岁,Surrey Chtistian School学生)
@黄尼玛闯荡世界-(15岁,Killarney Secondary School学生)
@大爱khuntoira的大_熊_猫(17岁,Killarney Secondary School学生)
@太pity的赛小瑞(21岁,SFU心理学本科生) 
@温哥华的小Mike(23岁,SFU历史系本科生)
@追浮云的人(21岁,SFU国际问题研究专业本科生)
【家长参与者】
@cherylchang8815(Lord Byng Secondary School家长委员会主席)
@王妈妈(Lord Byng Secondary School学生家长)
@陈太(一向关心卑诗省教育及青少年成长的温哥华市民)
@vanchan(温哥华一中学学生家长)
@shirleyding(温哥华学区学生家长)

【九零后心声】
主持人:今天参与我们讨论的,有在校的中学生和大学生。作为一个90后,你怎样看待温哥华学校局这一性别草案?
@温哥华的小Mike:说实话我认为这个政策草案非常缺乏前瞻性。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一旦草案通过并实施,对他们的性别认知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真不知道学校局的学务委员是怎么想的。
@黄尼玛闯荡世界-:首先我觉得没必要,不管你觉得你的内在性别是什么,你的生理性别早就注定了。
@Tina Hu:哇,如果真的允许自己选择性别,那将会非常有意思。如果可以像试衣服一样试性别,人类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判断性别了。
@追浮云的人:十分赞赏温哥华学校局这一新政,既然来到了加拿大,只要不违法,就应该真正接受和融入多元化。
主持人:你曾经怀疑过自己的性别吗?如果可以,你会否自己重新选择性别?
@温哥华的小Mike:重选性别?绝对不会!性别是自然形成的,人体生理结构怎么可能随便改变,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大爱Khuntoria的大_熊_猫:曾经真的怀疑过我的性别,因为太汉子了,而且从小内心渴望就是一个男孩纸,所以从小到大都很中性。
@太pity的赛小瑞:我会重选的,但是我会很开心的作为一个女生,这是没有矛盾的,所以没有这个烦扰。
@Tina Hu:哈哈,本人不反对,算是半个基督徒,但如果可以选择同性恋,相信我会更加信基督,哈哈哈。
@追浮云的人:我从不怀疑我的性别,我是男生我骄傲。
主持人:那么,你认为性别是不是可以随便选择的?
@温哥华的小Mike:不管有人怎么想或者希望选择性别,人的生理结构就决定了性别不可以随便选择。
@黄尼玛闯荡世界-:如果这个合理的话,那么,我认为我是男孩纸,我就可以去男生卫生间了吗?
@太pity的赛小瑞:嗯,我觉得是可以随便选择的,那些生来心理性别和生理性别不符合的人真的非常非常痛苦,他们被逼着穿和自己性别相反的衣服和去和自己性别相反的洗手间。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这种矛盾心理下真的好辛苦。
@Tina Hu:我认为是可以选择的,欢迎广大父母前来反驳。可能我的思维比较随意,想法比较理想化,希望对于下面的言论家长们不要介意。比如我会选择同性恋,许多基督徒习惯性把同性恋和人体繁衍联系在一起,我认为本身就是一种误解。其一,本身就没有一个对自然的标准合理完善的定义。什么是自然?难道违背人们过去的生活习惯、习性就是非自然?那人类发展至今,已经违背太多自然了,从远古石器时代来说,人类居住在无房无设备的自然里,那人类现在所处的社会不就是非自然了吗?其二,选择同性恋不会把人类引向灭亡,人们想当然的认为同性恋不能繁衍后代,但这个假设是建立在所有人都是同性恋的前提上。同性恋占人类比重不大,人类就会一直延续。举例,许多动物也有同性恋倾向,难道动物都灭亡了吗?换句话说,如果所有人都是教皇,人类就不能繁衍,所以认为同性恋对人类存在威胁是不对的。或者说这是不准确不全面的假设。另外仔细想想,同性恋并未对人类产生危害,为什么我们要剥夺选择同性恋权利和同性恋追求爱的自由呢?
@追浮云的人:就和菜市场买菜一样,既然菜都能随便选择,性别也同样如此。当然这还有客观因素制约,那就是人体本身的生理结构。
主持人:如果你周围的同学自己选择性别,你会怎么看待他们?
@温哥华的小Mike:加拿大虽然是多元化国家,我会尊重他/她的选择,但我也会为他/她的未来特别是伦理方面感到担忧。
@黄尼玛闯荡世界-:我觉得这会带来麻烦的,假如说一个女生在洗手间看到了男生,不管他怎么解释他已经完全把自己当成女生,但还是会给女生带来阴影的。
@大爱Khuntoria的大_熊_猫:要是我在卫生间遇见了男生,他跟我说他把自己当成了女的,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你觉得我会很释然的接受然后欢迎他去用女洗手间吗?
@太pity的赛小瑞:我身边的朋友都差不多二十多岁了,所有朋友亲人都接受了他/她的生理性别,他/她现在要改的话,真的会有很大困难和烦扰。可是如果他/她决定了,我会支持他/她并且帮助他/她让身边的朋友接受,希望他/她无论选择什么性别,都能受到平等待遇。
@追浮云的人: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他/她被大众接受,我承认困难重重,特别是周围人的眼光,那么既然他/她选择了性别,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被接受,帮助是应该的。

4月22日,60多位来自不同族裔背景的家长出席温哥华学校局的公开会议,表达对《性别草案》的意见。
【家长们的观点】
主持人:我们本期邀请到的家长都是来自温哥华本地的,他们有的是中小学生的家长,有的是孩子已经工作的父母。作为家长,你是怎样看待温哥华学校局的这一性别草案?

@cherylchang8815:我是一名学生家长,也是罗宾中学(Lord Byng Secondary School)家长委员会的主席。最近,我听到罗宾中学,以及温哥华地区其他学校的众多家长,对温哥华学校局《性倾向和性别身份》政策法规修订草案(ACB和ACB R-1)表示严重关切。在与许多人交谈之后,包括一些代表庞大群体的父母,我相信,即使不是温哥华学区所有家长都关心,这也是大多数学生家长普遍关注的一个最重要的议题。这一政策草案有严重纰漏,和现行的医疗及精神心理学相矛盾和抵触。简而言之,可以归纳为三点:一、修改条例的人士欠缺医疗、法律、精神科和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也没有根据专业资料作出修改。二、修改条例的G部份,与现行医疗组织广泛接受的做法相矛盾和抵触。这些权威机构包括国际卫生组织(WHO),全美精神科协会(APA),内分泌研究协会,全美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学院和世界性别变异人士健康协会 (WPATH)。三、修改条例对学校体制内的青少年,有长远的永久性伤害。应该咨询专业人士,受影响的学生及其家长。
@王妈妈:虽然我的孩子已经工作了,学校局的决定影响不了我的子女,但我觉得此事对我们下一代影响极大。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大声反对!在中、小学推广宣传同性恋已人性败坏,现在又要推广宣传变性,让孩子自定义自己的性别并帮助服药变性。这些人太变态了,希望人人都来像他们一样变态、变性、性别混乱,还“自豪、骄傲”。这是要毁掉我们的后代、毁掉人类。我们移民为孩子有好的教育、好的未来,但若孩子变成男不男、女不女,我们给孩子上各种补习课、考好大学有什么用!他们这是把孩子往断子绝孙的路上“教育”!
主持人:刚才大家都谈到此一性别政策草案存有很多问题,但你们觉得学校局在处理此事当中,什么地方做得最有问题?
@陈太:是他们在政策的制订过程中黑箱作业,漠视家长权益。他们并无公开咨询家长的意见,反而是个别家长在无意间发现了此一政策草案。家长是子女的首要教育者,关乎学童身心健康的政策,必须有足够时间咨询家长的意见,不能由“伟景温哥华”学委利用其占大多数的政治优势而一意孤行。政策中所针对的性别困扰,医学名词是Gender Disphoria,或称为Gender Identity Disorder,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应该转介给医生个别处理,以判断是否真正的性别困扰,还是学童成长期间过渡性的问题。教师不应如政策草案所规定,要强迫接受训练,然后在学生中找出谁是变性人或看似变性人,来为他们争取权益,让男生可自由选择用女厕或女更衣室,女生可选择男厕或男更衣室,男生可穿女服,女生可穿男服,并且按教联的教师手册,指引学童服食荷尔蒙抑压剂,以停止发育,才慢慢决定是否服食变性荷尔蒙。教师的职责是教书,学校局的经费不应用来训练教师去充当医疗专业人士,并禁止他们为有性别困扰或挣扎的学生转介到专业服务。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是华人家长无意间发现此事的,可以讲讲是怎么一回事?
@陈太:学校局事前没有向家长和公众咨询,有市民上星期日在学校局网页的学生委员会议程中的链接上偶然发现此文件,草案才被曝光。而一个月前,有华人家长取得1月15日“骄傲咨询委员会”(Pride Advisory Committee Meeting)的一份会议记录,内容提到要更新学生资料档案,任凭学生选择性别:或男、或女、或没有性别,并提议最好不要让家长参与或同意。新移民学生或幼童若不明白Gender(性别)是什么会感到混乱,这政策草案列出人类有十多种的性取向和性别身份,而性别是思想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在此情况下,学童很可能被诱导填写了不是自己的性别,或者把性别项目留个空白,变成没有性别,连家长也被蒙在鼓里。如此,温哥华变性学生的数字记录便会大幅度增加,学校局或特殊利益群体更可值此大造文章。
主持人:我们留意到,政策草案表示其目的是为了务求令同性恋变性人群体的每一个成员,在每间学校及工作场所,都要受到欢迎、尊重、接纳和支持。我们知道校园内的欺凌行为的确时有发生。这个政策草案是否也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vanchan:我们认为政策中的反欺凌、反骚扰等内容非常重要,但为什么还要从中单独拿一个出来制定一个特殊政策?欺凌的事情发生在很多群体和孩子们的身上,每个孩子都应该在一个安全和不被欺凌的环境下生活,为什么其他群体受欺凌的事情没有引起学校局的注意?他们也无法给出政策中与现行法律或个案一致的依据。当政策法规草拟者强调此次修改是在2004年已有的政策更新时,仅提出2个10年前的案例来表示修改的必要性。但10年来,学校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所以,今天必须修改现行政策到底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
@shirleyding:其实,我与同学们一样,也十分尊重和接纳同性恋者,加拿大是一个自由民主、重视人权的国家,虽然作为我本人不认同这种行为,但我仍然尊重他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的确有同性恋者、变性人受到歧视,我也很同情他们的遭遇。不过,我认为这种选择是当一个人有足够判断力和责任感时才能够作出的。中小学生如同一张白纸,还没有判断能力和自制能力,如果这时老师教导他们性别是可以自己选择的,他们就只能接受这样的观点,反而没有选择地接受这一不符合科学的观点。我不反对人们选择同性恋或变性,但这不应该在中小学,而应该在其心智成熟的成年才作出选择。
主持人:不少人觉得此一政策草案没有足够的科学根据,是这样吗?
@cherylchang8815:毫无疑问,反对骚扰和欺凌条例是必要的,我同意对性别上有某种程度障碍的人士应加强了解,尊重和包容。然而,任何的条例都要有法律、医学和精神科的依据。
@vanchan:对该政策及政策中的许多定义,我没有听到有任何专科医生、心理医生的介入和咨询意见。政策发言代表一再说“我们认为,我们咨询了,我们已经证实了”等等,但言语中的“我们”到底是指哪些人,哪些机构,非常不清楚。我认为此类政策的起草、制定必须有很好的医学证据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某些个人经验或某个委员会里的一些人的意见。
主持人:你们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诉求?
@王妈妈:5月14日晚上,温哥华学校局还有一次会议,我们希望有更多家长出席会议,主要是让更多家长都了解此事,大家一起来表达我们家长的关切以及发出反对声音。
@cherylchang8815:我们罗宾中学家长会执委会日前一致通过向学校局发出公开信,代表我们所接触到的家长和他们所认识的家长,以及诸多受此修改条例影响却不知内情的家长,提出两点正式要求:一、推迟议决修改条例的日期,可以广泛咨询专业人士、教师、学生和家长。或者,二、在2014年5月20日投反对票,否决修改条例议案,再成立新的委员会进行广泛咨询工作。在征询医学界人士和家长的意见之前,温哥华教育局2004年的条例依然有效。各位学务委员对于在校学童负有保护的重任,而不是让他们就此成为社会试验品,对他们的未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为此,我敦促各位推迟议决修改条例的日期,详尽征求医学界人士意见。修改条例应当体现目前医学上和精神健康学科的最佳做法。

【结语】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究竟我们应该向下一代传授些什么?这是全社会都应该思考的问题。5月20日,温哥华学校局即将对《性倾向及性别身份》政策草案进行投票表决。不管你的意见是支持还是反对,也不管你是学生还是家长,都应该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到政策的制订之中。
【附:家长会主席到学校局的公开信】
Cheryl Chang
By Email: cherylchang8815@gmail.com
April 22, 2014
Vancouver Board of Education
School District #39
1580 West Broadway
Vancouver, B.C. V6J 5K8
关于性别倾向和性别身份条例及执行措施条例(ACB and ACB R-1)
致温哥华教育局学务委员的公开信
作为一名家长和罗宾中学家长委员会的主席,我写信给各位。对于性别倾向和性别身份条例及执行措施修改条例(ACB and ACB R-1) (以下简称“修改条例”),罗宾中学及其他学校诸多家长反应强烈,经过与很多家长,以及其他学校诸多家长沟通交谈,我认为这是温哥华学区大部份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
修改条例有严重纰漏,和现行的医疗及精神心理学相矛盾和抵触。这封公开信后附带详细说明,阐述分析此修改条例的纰漏及不应颁布实施的原因。简而言之:
1. 修改条例的人欠缺医疗,法律,精神科和心理学的专业知识。亦没有根据专业资料作出修改。
2. 修改条例的G部份,与现行医疗组织广泛接受的做法相矛盾和抵触。这些权威机构包括国际卫生组织(WHO),全美精神科协会 (APA),内分泌研究协会,全美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学院和世界性别变异人士健康协会 (WPATH)。
3.修改条例对学校体制内的青少年和他们的家庭,有长远的永久性伤害。应该咨询专业人仕,和受影响的学生和家长。
我代表所接触到的家长和他们所认识的家长,以及诸多受此修改条例影响却不知内情的家长,提出正式要求:
1.推迟议决修改条例的日期,可以广泛咨询专业人士,教师,学生和家长。
或者
2. 在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日投反对票,否决修改条例议案,再成立新的委员会进行广泛咨询工作。
毫无疑问,反对骚扰和欺凌条例是必要的,我同意对性别上有某种程度上障碍的人士应加强了解,尊重,和包容。然而,任何的条列要有法律,医学和精神科的依据。
在征询医学节人士和家长的意见之前,温哥华教育局2004年的条例依然有效。各位学务委员对于在校学童负有保护的重任,而不是让他们就此成为社会试验品,对他们的未来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
为此,我敦促各位推迟议决修改条例的日期,详尽征求医学界人士意见。修改条例应当体现目前医学上和精神健康学科的最佳做法。
本文发布于: 2014-4-27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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