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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一名患有淋巴癌(Lymphoma)的80岁长者本周为申请安乐死进行宣誓,他形容自己经历过“精采刺激的人生”,但与癌魔搏斗4年已身心俱疲。假如申请获批,将成为安省首宗成功申请安乐死个案。
申请人身分受保护,姓名不作公开,化名为“A.B.”。A.B.的申请聆讯将于3月17日举行。如获批准,除成为安省首宗成功申请安乐死个案,亦是魁省以外全国第2宗获批安乐死个案。
根据呈交法院的宣誓书,A.B.生于1935年,现年80岁,2012年时被诊断患上淋巴瘤,及后进行过化疗及放射治疗,不过疗程未能令他康复,现时癌症已进入末期。他表示自己只剩下“皮包骨”,并忍受着剧烈的骨痛,已无法站立或自行坐直,从今年初起已转为接受减轻痛苦的安宁照护(Palliative-care)疗程。
A.B.称自已早年与家人 移民到加拿大,努力工作,热爱各种球类比赛、阅读及作诗,在加重过新生后拥有丰盛的人生,对此他非常感激加国当初的收容与接纳:“我的一生精采刺激,也见识过这大世界的种种。很庆幸我拥有这么美好的家庭,到现在我们仍是如此亲密。虽然安乐死是我自己的决定,不过能得到家人的支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他的女儿表示,父亲与病魔搏斗已有4年,对于看着亲人受苦但爱莫能助感到非常痛苦,因此她们一家对父亲希望有尊严地结束生命均表示支持。
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裁定,本国禁止安乐死违反宪制权利,下令联邦政府今年6月制订新的安乐死法例,而在立法之前,有需要寻求安乐死的病人,可以入禀法院要求宪法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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