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记者曾致电与该银行查询,银行发言人以电邮回覆指出,除非顾客签署免责声明,否则他们不便评论。据CRA发言人贝德鲁(Philippe Brideau)表示,基于《私隐法》,他们不便讨论个别个案。但他指出,银行出错确实是导致TFSA罚款四大原因之一。他说,把款项从一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没有办妥文件手续或者银行出错,都有可能超额供款。
民众可以登入网址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tfsa-celi/wthdrwls-eng.html,浏览详情。
供款已调高至5,500元
联邦政府于2009年1月起推出TFSA,每人每年最高可以供款5,000元,收益完全免税,相当受到国民欢迎。从今年1月1日开始,TFSA每年的供款免税上限,更由原来的5,000加元提高至5,500加元。目前已有超过800万人开户,供款额超过600亿元。
CRA资料显示,存入TFSA的钱,不可以用来抵减当年的个人应税收入,但是存入TFSA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包括资本利得,都毋须缴税,即使取出时也不必缴税。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从TFSA账户中取款。从TFSA账户内取款、获得的收益,都不计入个人的应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