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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乐活网编译】收入扣除(Deductions)是直接能从总收入中100%减去的,在计算应缴税额前,从纳税人的总收入中减除某些个人支出款,再以计算出的数目去计算应缴税额。
根据CRA的规定,在报税时一些支出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简简单单最为收入扣除(Deductions)申报的,Financial Post为大家整理了以下五项大家申报收入扣除时常出现的问题:
1. 搬迁费(Moving Expenses)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房屋售前包装(home staging)、寻找新房屋和寻找新工作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邮件转递费用、 靠近原住址附近的仓储费用和修缮旧房以利销售的费用是不可作为抵税申报的
此外,CRA表示时常会发现提供单据不及时,或者单据上日期与搬迁时间不吻合的情况,这样的省报也是无效的。
符合条件的情况:
若在2014年间如果由于工作、经商或读书原因搬家,并且新住所到工作地点或学校的距离要比旧住所到工作地点的距离需要至少近40公里,如果不足40公里,就不满足申报搬家费的条件。
2.医疗开销(Medical Expenses):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维他命或非处方药是不能作为抵税申报的,同样的,某些医疗用品如外用酒精、绷带和鞋垫也不能作为抵税费用。
符合条件的情况:
按照本国税法,申报抵税的医药支出费用必须高于2017 元或者是高于夫妻一方净收入的 3%,以较低的为准。联邦政府的抵税额(non-refundable credit)是可申报医药费的15%,各省也有与之相关的抵税政策。
3.公共交通费( PUBLIC TRANSIT AMOUNT)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CRA表示不完整的车票,比如缺失姓名和表示与相关必要信息(月票的有效期,签发车票的公共机构或组织,购票金额)是不符合标准的。
符合条件的情况:
抵税的车票必须允许你在加拿大的公共汽车、街车、地铁、通勤火车或者汽车和轮渡上无限搭乘。
此外持续时间较短的车票也可申报,但必须允许连续5天及5天以上无限搭乘的车票,并且车票需满足使用者在任意28天内至少20天以上无限搭乘;
对于电子预付卡有效抵税的情况为:连续31天内可以有至少32次单程搭乘机会的预付卡;由公共交通当局发放的,可以提供收据以及电子卡使用方法的电子卡。
4. 学生贷款利息(INTEREST ON STUDENT LOANS)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不是所有的学生贷款所产生的利息都适用于抵税。如个人贷款和国际学生贷款是不符合抵税条件的。此外,非官方出具或者没有学生名字单据也是无效的。
符合条件的情况:
加拿大收入税法规定,只有符合加拿大学生贷款法、加拿大学生财政援助法或类似的省级或地区政府法律的学生贷款,才能够用于抵税。
税法明确指出,贷款应该符合加拿大学生贷款法(Canada Student Loans Act)和加拿大学生财政援助法( Canada Student Financial Assistance Act)。
5. 学费,教育和书本费用(TUITION, EDUCATION AND TEXTBOOKS AMOUNTS)
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申报提供的并非官方提供的收据而是发票;教育机构培训机构未通过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部认可;将非全日制的教育和书本费作为全日制来申报。
符合条件的情况:
全日制学生或非全日制学生的教育费每月可申报该免税额( non-refundable credit)。全日制学生每月可申报$400(联邦) 非全日制学习(至少连续3周,每月至少12小时)的每月可申报$120。如果您所读大专以上课程与工作相关,雇主不付学费时,可申报教育费免税额。
有资格申报以上教育费免税额的学生,可以同时申报课本费免税: 全日制学生每月可报$65,非全日制学生每月$20,与实际支出的课本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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