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一集团状告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有了新进展。昨日,三一集团正式起诉奥巴马,今日,三一集团将就风力发电项目在美受阻起诉奥巴马政府一事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兴、华为、三一等接二连三“走出去”的企业近期接连在外碰壁,有何借鉴意义呢?
据商报报道,今年3月,Ralls公司(该公司主要股东是三一集团的两名高管,在美从事风电业务的投资与建设,并为三一重工集团制造的风力涡轮机引擎提供安装服务)收购了四个在美国俄勒冈州的风电场,并希望通过建设风电场并装备三一生产的风电机,以此为其风电机产品进军美国市场探路。“三一原本是预备在此投资30亿元建设30万千瓦风电项目。”
但这四个风电场当中的一个风电场位置正处在美国海军的限飞空域之内,其余的距离军事管制区不足5英里。因此,在收购完成不久,Ralls就收到了当地海军希望项目进行搬迁的请求,Ralls也对此表示愿意配合。
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在了解到这一交易后,于7月25日发布禁制令,要求该项目买卖双方立即停止被收购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5天内撤出所有堆积储存物资,并不得由非美国公民进入场地。
据施奕青介绍,CFIUS是美国财政部牵头设立的审查机构,其职责是对外国兼并收购美国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与审批。
双方在沟通无效后,Ralls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CFIUS则在9月13日之后向美国总统奥巴马递交了评估报告,奥巴马于9月28日正式否决Ralls的此次收购。
据外媒披露,奥巴马当时在行政命令中表示,禁止三一集团关联公司Ralls在美国俄勒冈州一军事基地附近兴建4座风力发电厂,并要求Ralls公司在两星期之内从上述场地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并且在90天之内从这个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
对此,10月1日,Ralls公司再次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分区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追加为被告。
这成为美国总统第一次因为一起商业并购案,被一家公司列为起诉对象。
有消息说,三一集团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已初战告捷,在启动案子一周后,美国政府允许Ralls公司推进初步建设工作。这是否意味着该案胜诉概率比较大?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分析说,企业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肯定有很多困难和波折,最终判决结果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奥巴马限制Ralls公司的投资,理由是影响到了国家安全,以国家安全为名行投资保护和投资壁垒之实,这种案件在法律上的判决往往有很大弹性,真正能够获得胜诉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维权过程。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给出的预测是,这起案件胜诉的概率很低。“坦白说,对于三一集团的这次诉讼结果,我个人并不看好,毕竟这是一个普通人挑战巨人的尝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肖顺武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表示:“美国企业起诉奥巴马政府可能会胜诉,但中国企业起诉奥巴马政府要想胜诉却很难,因为作为陪审团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尤其是美国国内也正在遭遇经济危机的时候,他们的民众只会选择一致对外。”
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表示,十八号上午在北京威斯汀的新闻发布会除了三一电气负责人参加外,还有美国律师,专家学者,政府有关官员参加。除了澄清事实真相之外,还希望让中国人更多的了解美国,了解国际贸易,学会如何在全球化过程中大胆维护中国企业的权益并与大家分享经验与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