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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现代版权法(CopyrightModernizationAct)的最后一部分规定,1月1日生效。该法律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协助版权人,向非法下载版权资料的互联网使用者发警告信。有ISP业者称,每天收300个代发警告申请。
新法规定,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或是网站的主人,要根据版权持有人提供的讯息,向怀疑非法下载的互联网IP地址发出警告信件。警告信不代表版权人,会立刻向怀疑非法下载的终端用户采取法律行动,主要是对非法下载者起一个警示作用:有关非法行为已经有人在关注了,版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版权人有权兴讼索赔
这项新法律没有规定说客户必须马上停止下载行为,或是必须将有关版权作品由网站上移除。但是法律授权版权持有人,可以对非法下载的个人起诉。版权人透过兴讼,可以向做个人用途的非法下载行为索赔最多5,000元,对用作商业用途牟利的非法下载,可以索赔最多20,000元。有互联网律师表示,考虑到法律诉讼的高额费用,索赔最多5,000元对版权人而言,经济上可能得不偿失。对版权人而言,可能一次性起诉大批人才值得。
如果版权人决定起诉。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是网站所有者,必须保留警告信6个月。不过服务商和网站不能够将用户的个人资料交给版权人,除非起诉后应法庭要求。服务商或网站可能透过电子邮件,将有关警告信传送给客户。对于用户而言,收到这样的信也可能已经产生足够压力,令他们停止盗版下载行为。
这一法律到底如何执行,有不少民众在网上留言表示怀疑。一网友表示,「现今都使用无线上网(wifi),假如说邻居使用了自己的wifi(假设猜到密码)上网非法下载,显示的IP地址是自己的,但盗版行为是他人所为。那究竟由谁负法律责任。
电讯商坚守私隐不透露用户资料
CIK电讯公司总裁JordanDeng表示,该公司由去年起已经开始向被版权人怀疑有盗版下载行为的客户传送警告信件。当时还是作为执行行业的约定,并非强制行为。现时法律生效后,这成为ISP必须做的事。不过他强调用户的隐私是有保障的,除非有法庭命令,否则不会将用户的个人资料透露给别人。
Jordan指其公司目前有10多万互联网用户。作为一家上网服务供应商,目前每天都能接到数百封由版权公司及版权人,传来怀疑有盗版下载行为的IP地址,为此要加派人力向这些用户传送警告讯息。
他指互联网用户上网登录网址后,一般会留下自己的IP讯息。版权人或是版权公司若发现在某个IP地址有盗版下载行为,就会注意并找取这个IP地址。版权人一般可以透过IP地址,进一步查出该用户使用哪家ISP供应商的上网服务,并将此一IP地址通知服务商,要求转达警告信。
Jorden表示该公司每天也要收到至少二、三百封版权人或代理公司要求转达给其用户的警告信。
他指ISP只是向客户提供上网服务,不会干涉和监视客户的上网行为,也不是版权法执法者。做法是发出信件给客户之后,通告版权人信件已发出,但绝不会告诉版权人使用该IP地址的用户个人讯息。这也是作为ISP保护用户隐私的做法。除非版权公司对盗版者起诉,并取得法庭命令,网络商才会根据法庭命令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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