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邮报》报道新《家庭法》生效后,同居两年的伴侣将被视为与结婚夫妇无异,无论在财产和家庭资产等方面,均享有跟结婚夫妇同样的权利。加拿大统计局2011年的数据显示,卑诗省现时有16万同居伴侣,其增加速度是婚姻伴侣的三倍,新例将赋予他们类近婚姻的法律地位。
卑诗修订家庭法明生效
不过,并非所有省民都满意新例,有同居伴侣批评省府漠视他们的个人意愿。现年26岁的Maddison Spenrath与28岁的Kyle Eerbeek中学开始拍拖,2008年由卡加利迁居温哥华,在快乐山(Mount Pleasant)的柏文寓所同居。虽然二人关系良好,但由于看不到婚姻的好处,因此未打算结婚。
新《家庭法》赋予同居两年以上的伴侣享有结婚夫妇同等权利。
不过新例实施后,二人关系在法律上便会等同夫妇,其中一方买下的新车将会成为家庭资产,读大学时的债务亦会变成家庭债务要共同承担。

Spenrath批评新例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一刀切」令他们的关系自动等同夫妇关系,过程漠视双方的个人意愿。
除此以外,新修订《家庭法》亦涉及两方面的转变,首先一旦伴侣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子女利益及安全将成为唯一法庭考虑;其次,新例为家庭暴力作出明确定义,令法庭将有权发出保护令,限制家庭成员的往来。庞雪丽在声明中强调,保护子女权益及安全才是此次改革的重点。
律师行Davis LLP合伙人Grace Choi表示,《家庭法》自1979年生效以来从未经历如此大规模的修订,此次改革反映社会已经历重大变迁,相信省府是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利益后,才决定更新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