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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添明斯市(Timmins)一间餐厅的女服务生因不满被女经理要求穿戴内衣上班,觉得自己能否穿内衣的主权被侵犯而向总公司投诉。有律师表示,如果雇主没有合理原因要求员工就其性别穿着特定服饰,有可能触犯人权法。
据了解,该女服务生名叫莱赛尔(Genevieve Loiselle)今年22岁,工作的餐厅名为East Side Mario。她表示自己胸部较小,不穿戴内衣较为舒适,但前些日子上班时被女经理叫到一旁,对方用目光直视她的胸部说:“我能清楚看到你没有穿戴内衣,而且你还佩戴了乳环。”随后经理表莱赛尔需要穿着内衣上班。
莱赛尔表示,每名女性均拥有穿内衣与否的自主权利,她认为:“有些男性的胸部比我还大,但没有人会将胸围强加于他们身上,为什么却要对女性这样做?”而该名经理回应表示,大众对女性与男性身体的看法不一样。
据透露,公司为家庭式餐厅,莱赛尔不穿胸围上班已经招致两名顾客及一名员工投诉,她续指公司政策规定女员工必须在制服下穿戴胸围。但当莱赛尔要求查证公司规例后,发现政策中根本无提及有关胸围的部分,她表示:“我没有招摇地展示胸部,我的制服是黑色T恤,并非透视装,领口也相当高。”她认为自己遭到经理带有色目光批判。
莱赛尔表示,经理次日否认曾要求她穿胸围上班,改称只是想了解不穿内衣的原因。莱赛尔表示,已经就事件向公司总部投诉。East Side Mario母公司Cara International电邮回复表示目前正调查事件。
劳工及就业律师劳维(Morgan Rowe)指出,近年的裁判倾向认为,除非雇主有非歧视性及正当合理的原因,否则不能要求员工穿特定性别服饰,否则可能触犯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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