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人权与自由宪章禁止政府基于国籍等一系列理由进行歧视,而加拿大法院则将禁止歧视的理由进一步扩大,公民身份也包括在内。
卑诗省从8月2日开始对在大温哥华地区购房的海外房产买家征收15%的物业转让税,该项新税不仅针对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买家,同样也适用于既非加国公民,又非加国永久居民的买家。很显然,该项新税制是基于买家的公民身份对包括卑诗省居民在内的人士征收不同税费。毫无疑问,该项对以某项歧视理由所定义的特殊群体征税违法了人权宪章。
人权宪章包含这样一条款, 即如果在自由和民主社会中能找到合理的原因实施某项举措,则可将本为违宪的这一举措规为合法。Rehaag认为,政府想要从该条款中获益,就必须证明,为了达到既定政策之目的,其他举措都会在更大限度上违背人权。但是卑诗省府所推的新税制不太可能满足该条款的要求,因为其他许多政策都可以在不歧视国外买家的情况下实现类似的政策目标,比如像爱德华王子岛省和萨斯喀彻温省早就实施的居住要求限制等。
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注意到,Rehaag担忧这种趋势会进一步蔓延。他说,卑诗省府将会通过违反加国人权宪章的立法,而其他一些省份亦在考虑随之效仿显然令人不安。更糟糕的是,该项违宪的立法只是卑诗省乃至全加拿大漫长而又不幸的歧视传统的例证之一。
虽然卑诗省府推出的新税适用于所有国外买家,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是该项新税制的主要目的就是遏制中国投资者。就此而言,该项新税制与当局曾经实施过的一些旨在限制中国人参与卑诗省以及加国经济进程的举措何其相似,这其中不仅包括臭名昭著的华裔“人头税”,还有其他数十种旨在保护“白人”在劳动力市场、交易和专业领域、所从事行业、房地产市场以及民主机构中避免激烈竞争且更有针对性的税制和限制措施。
出品:温哥华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