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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的华裔商人沈士渊疑为中国红色通缉犯

2020-09-14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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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刑警网页的通报,一位名为 Shiyuan Shen的华裔男子自2002年开始被中国政府列为红色通缉犯,指控其“合同诈骗”罪行,在上海经营钢材公司期间涉及价值2000万加币的诈骗案。
据明报报道,一名现居于列治文的华裔商人沈士渊(Shiyuan Shen),出生地同为上海,出生日期亦相符,在近日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控告加拿大联邦政府的检察总长和边境服务局(CBSA)在审批其难民申请时蓄意掩盖重要资料,拒接了他的难民申请。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43岁的沈士渊出生于中国上海,1992年之前一直与父母和姐姐居住在宝山区。1992年7月,沈士渊开始在上海钢废料业工作,约两年后到一间钢材公司工作,开始发展自己的生意。
2002年,沈士渊被中方通缉,指控他在上海经营钢材公司期间涉及价值2000万加币的诈骗案。
2002年2月,沈士渊持旅游签证来到美国,签证过期后也仍留在当地生活,并曾与一名美国女子结婚,但在2006年离异。
2007年5月,沈士渊以一张纽约州的驾驶执照经尼亚加拉瀑布(Niagara Falls)来到加拿大,再到卑诗省,现居于列治文,在列治文开设了一家出局公司,入境后称没有护照无法回到美国。
2008年的8月,沈士渊与现任妻子结婚,妻子赞助他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申请获得初步批准。

2010年,沈士渊在边境服务处时遭到逮捕,处理部门称得到资料指控他在中国因一些罪行而被通缉,当局需要查核通缉信息是否属“不可入境”(inadmissible),因此沈士渊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请被搁置。

之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按《移民及难民保护法》撰写报告指他属“不可入境”。沈士渊在法庭文件中表示,这份报告的目的是要取得驱逐令,将沈士渊逐回中国面对当地指控。而沈士渊一直称自己是无辜的,中国的指控并不正确,他否认曾犯被指控的刑事罪行,并称指证他的人也是在折磨和威胁下作的假证供。沈士渊表示害怕回到中国后会被拘捕,在折磨及威吓下认罪,在未得到公平审讯下便被囚禁。

2011年4月,沈士渊申请难民保护,在温哥华接受难民聆讯,宣称自己直到2010年才知自己被中国通缉。不过移民官员表示沈施元早前与中国亲友通电话时提到自己无法回中国的问题,显示他早知自己是通缉犯。
沈士渊在诉书中称,由于加拿大的人权及自由宪章亦适用于难民聆讯,而因此,沈士渊要求答辩一方就他的难民申请而向他披露包括在中国对他的指控在内的所有资料,这样他才可作出辩护。沈士渊指控答辩一方蓄意保留其部分资料行为侵犯了他的宪法权利,并指控联邦部门就中国对他指控疏忽调查,他因此在诉讼费用及精神方面都受到了损害。
沈士渊表示,难民聆讯初审和一共14天的聆讯日在2011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23日进行,证人当中包括一名中国证人,期间曾进行交叉盘问,对方曾提及一些文件,不过,答辩一方却没有向沈士渊的代表律师或聆讯裁判披露他们从中方得到不少资料。直到2012年12月,聆讯呈证供程序完结后,答辩一方才首次通知他的代表律师及聆讯裁判,他们没有完全披露所有来自中方的资料。
沈士渊指上述联邦部门期间所作出的“没有保留可证明无罪讯息的陈述”是不实,仲裁委员会拒绝他的难民申请,认为有理由相信他曾在中国犯罪,而作出决定时不知道这一点。
2013年,沈士渊的申请最终被拒,但他在法庭上表示检控官刻意将他曾被酷刑虐待等有利于他的资讯都隐匿未谈,之后联邦法庭法官下令重新进行难民聆讯。沈士渊的代表律师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向媒体指出,希望得到公平审讯。而CBSA和检察总长仍未就指控作出答辩。
(文/ Lulu)
本文发布于: 2015-9-2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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